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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诈骗罪案件,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成都市温江区(县)人民法院

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接受杨X家属的委托,为杨X涉嫌诈骗罪提供刑事辩护,此案件系一起典型的诱骗客户使用虚假交易软件进行炒股或投资的集团诈骗案件,涉案人数高达96人......,杨X于2018年6月2日被刑事拘留,7月9日被批准逮捕,7月16日杨X家属才慕名来到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接受委托后,主办律师即刻前往看守所会见了杨X,辩护律师认为在本案中杨X仅为一般话务员,非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且杨X上班期间未产生业绩,未获得收益,对犯罪的实施没有发挥较大的作用,因此,为杨X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以杨X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为由不予变更强制措施,经过几个月的沟通和努力,2019年5月主办律师再次为杨X申请变更强制措施成功,在此期间,主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院取得联系,积极争取为杨X作不起诉的辩护,2019年8月5日,温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杨X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杨X及家属对四川胡云律师事务所及刑事律师团队的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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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9/18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成都市温江区(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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