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无罪辩护

不予批捕 ——胡XX所成功在侦查阶段狙击强制猥亵案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我们的成果:不予批捕
四川胡XX师事务所刑事团队办理XX强制猥亵案,在侦查阶段,我所的刑辩律师在检察院决定批准逮捕之前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充分采纳了我所刑辩律师的意见,决定不予逮捕,经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决定,对XX予以释放。
我们的速度:13天
2021年6月16日下午四川胡XX师事务所接受了XX家属的委托并指派徐XX律师为XX进行辩护,2021年6月28日晚,收到了因不予批捕而予以释放证明书。
我们的努力:专案专办、专案专会
徐XX律师接收指派之后,于2021年6月17日会见了当事人的家属,向其了解案情;立即整理资料分析案件,于2021年6月19日,即周六早上,去看守所会见了当事人,并带去了家人的嘱托和问候。会见之后,胡XX所召开了专案会议,针对案子的情况进行集体分析,认为XX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误会。随后向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区递交了取保候审申请书,但因该案的特殊性,加上对方当事人拒绝沟通,金牛区公安分局决定不予变更强制措施。但辩护律师徐XX并未因此而放弃,在接下的时间又对被害人进行了会见,经过多方沟通,终于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害人承认两人之间存在误会。最后,胡XX所刑事律师团队根据整个案子情况再次召开专案会议进行讨论分析,决定在公安机关申请批准逮捕过程中,向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书》。《意见书》中充分列举了XX的行为不构成强制猥亵罪的法律事实和相关证据,并对上述误会予以充分说明,最终金牛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我所辩护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不予批准逮捕。

                                                                  四川胡XX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编辑

其他无罪辩护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06/28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