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裁判案例> 土地使用权纠纷

季XX与季XX所有权确认纠纷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当事人信息

    原告:季XX,女,1990年1月2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长宁区,现住上海市宝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余辉涛,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X,上海方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季XX,男,1963年7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上海市长宁区,现住上海市闵行区。

    审理经过

    原告季XX与被告季XX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14日立案。原告季XX于2020年4月2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现原告季XX申请撤回起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可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季XX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季XX负担。

    审判人员

    审判长林舒

    人民陪审员石XX

    人民陪审员邓XX

    裁判日期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书记员褚沈依


其他 土地使用权纠纷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04-01 16:00:00

审理法院: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