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夫妻感情已破裂,家某律师助力和平分手
上海市浦东新区XX
(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16238号
原告:贝XX
被告:陈XX
案情简介:
贝XX与陈XX于1983年9月2日在美国结婚,后一直定居在上海,婚后感情尚可,并于1992年2月16日生下儿子小X。两人十年如一日,本以为会一直幸福下去,只是等闲却变故人心,两人共同生活多年,矛盾不断积累,双方性格、生活习惯等始终磨合不了,与其这样互相折磨,倒不如选择放手。原告贝XX遂于2008年9月22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
婚姻必定是双向选择的结果。贝XX要离婚的想法已经无法改变,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使昔日的神仙眷侣,能够心平气和地说再见。因此,在我们悉心的开解下,双方选择以调解的方式结束婚姻,并尊重女方的意愿,将儿子小X的抚养权归女方陈XX,两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和平离婚,对孩子、对家人的伤害降到最低。
代理审判员:冯XX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书记员:谢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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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11/09 星期五 16:00:00
审理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