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X与石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陈XX与石XX机动车*通*故责任*纷一审民事判决书上海*青浦*人民法*民事判决书(2015)青民四(民)初字第2587号原告陈XX,女,1965年10月12日生,汉族,住江**兴化市委托代理人王*,上海XX律师。委托代理人齐XX,上海XX律师。被告石XX(第一被告),女,1989年12月3日生,汉族,住上海*青浦*被告中国XX公*(第二被告),住所地上海*负责人张X,总经*。委托代理人王XX,上海*XX律师。原告陈XX诉被告石XX机动车*通*故责任*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后,依法*审判员李*为独任*判。审理中,本院根据第一被告的申*依法*加中国XX公**本案被告。本案于2016年1月29日公*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XX的委托代理人齐X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石XX、被告中国XX公***院合法*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席*理。本案现已审理终*。原告陈XX诉称:2015年6月30日下午14时*,第一被告驾驶车*号为沪XX的车*由南向*行驶至汇金**汇邦路*XX,与原告发生碰撞,造成*告在事故中受伤。具体诉讼请求:医疗费*民币933.80元、营养*600元、护理费600元、误工费6,600元、交通*200元、鉴定费900元、律师*理费4,000元。上述费*要求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强*责任*额内赔付,余*由第一被告承担赔偿责任;本案诉讼费*第一被告承担。被告石XX未作答辩。被告中国XX公**面辩称:原告需提供在医院治疗的具体清单、发票;无病历记录的门诊费*票不认可;其中医疗费*的非医保部分不予认可,不属于*辩人的赔偿范*;自费*药、外购药、与交通*故无关*不赔偿,具体金*以法*审核相**据原件为准。营养*,核定450元。护理费*定450元。鉴定费、律师*、诉讼费*属于*险赔偿范*。经*庭审理查*:2015年6月30日下午14时30分,第一被告驾驶其所有*沪XX号小型轿车*驶至本区汇金**汇邦路*XX时,适遇原告行走至此,双**生碰撞,造成*告受伤的交通*故。上海*公**青浦*局交警支*对本起事故作出责任*定:第一被告负事故全*责任,原告无责。事故发生后,原告至复旦大学附属中山*院青浦*院等医院就诊,花**药费1,777.20元(其中第一被告垫付843.20元)。因原、被告未能*本起事故赔偿事宜达成*致意见,故原告起诉至本院并聘请律师*理诉讼,为此支*律师*理费4,000元。另查*:沪XX号小型轿车*第二被告处投保了机动车*通*故责任**险(以下简*交强*),本起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又查*:2015年10月28日,司**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司**定中心对原告的三期作出鉴定意见:原告左*部交通*后*息30-60日,护理15日,营养15日。为此,原告支*鉴定费900元。以上查**事实,有*下证据证明:原告的陈*,原告提供的道路*通*故认定书、车*信息、驾驶证信息、保单*印*、门诊病历、医疗费*票、鉴定意见书、鉴定费*票、律师*理费*票,第一被告提供的医疗费*票,上述证据经*审出证,本院予以确认。审理过程*,原告称其他损失包*:误工费6,600元、交通*200元,均未提供证据证明。第二被告认为,误工费,原告已过最高**年*,且未提供能*佐证其因本起事故实际减少的收入情况*相**据;其需提供出险前的税单、劳*合同、营业执照复印*等。交通*,原告要求过高,且未提供相**通*据予以佐证,具体金*由法*核实。根据庭审确认的事实,本院认为:公*的生命健康**法*保护。侵害公*身体造成*害的,应*赔偿由此造成*损失。本案系因道路*通*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公**关*本起交通*故作出的责任*定所依据的事实清楚、适用法*正确,故对此责任*定,本院予以确认。据此,本起事故中第一被告应*承担全*的赔偿责任。因第一被告驾驶的事故车*在第二被告处投保了交强*,故根据相**定,应*第二被告在交强*责任*额内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付责任,超出部分由第一被告承担。第一被告已垫付的金*应*以抵扣。原告的各项*偿费*具体确定如下:一、医疗费,系治疗因交通*故造成*伤的合理费*,根据票据金*,本院确认1,777.20元;二、营养*、护理费、鉴定费,原告的主张**法*规定,本院予以支*,分别*600元、600元、900元;三、误工费,本院酌情以每月2,020元**2个月,计4,040元;四、交通*,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本院酌情认可100元;五、律师*理费,系原告因本次诉讼支*的合理费*,本院酌情认可2,000元。以上金*共计10,017.20元,由第二被告在交强*责任*额内赔付原告7,117.20元,余*由第一被告赔偿原告2,900元。因第一被告已垫付原告843.20元,故第一被告还需支*原告2,056.80元。被告石XX、被告中国XX公***院合法*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放弃了当庭抗辩的权*。据此,依照《中华*民共和**法**》第九十八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中华*民共和**权*任*》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十六条、第四十八条、《中华*民共和**路*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民法*关**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若干*题的解*》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XX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交强*责任*额内赔付原告陈XX7,117.20元;二、被告石XX应**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XX2,056.8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务,应*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本案受理费145.80元,减半收取72.90元,由原告负担47.68元,由第一被告负担25.2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第二中级人民法*。审判员李XX书记员陈XX附:相***条文*、《中华*民共和**法**》第九十八条公*享有*命健康*。第一百零六条…X公*、法*由于*错侵害国**、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承担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身体造成*害的,应*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费*;造成*亡的,并应*支*丧葬费、死者生前扶**人必要的生活费*费*。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方*主要有:…X(七)赔偿损失;…X。二、《中华*民共和**权*任*》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应*承担侵权*任。…X。第十五条承担侵权*任*方*主要有:…X(六)赔偿损失;…X。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为治疗和**支*的合理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疾赔偿金。造成*亡的,还应*赔偿丧葬费**亡赔偿金。第四十八条机动车*生交通*故造成*害的,依照道路*通****有**定承担赔偿责任。三、《中华*民共和**路*通***》第七十六条机动车*生交通*故造成*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机动车*三者责任**保险责任*额范*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X(二)机动车*非机动车*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故,非机动车*驶人、行人没有*错的,由机动车*方*担赔偿责任;有*据证明*机动车*驶人、行人有*错的,根据过错程*适当减轻机动车*方*赔偿责任;机动车*方*有*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X。四、《最高*民法*关**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若干*题的解*》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的各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住宿*、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X。第十九条医疗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断证明*相**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理性有*议的,应*承担相**举证责任。医疗费*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辩论终*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复训练所必要的康*费、适当的整容**及其他后*治疗费,赔偿权**可以待实际发生后*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可以与已经*生的医疗费*并予以赔偿。第二十条误工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和*入状况*定。误工时*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可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定收入的,误工费*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平*收入计*;受害人不能*证证明*最近三年*平*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所在地相*或者相*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工资计*。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护理人员没有*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同等级别*理的劳*报酬标准计*。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时*。受害人因残疾不能*复生活自理能*的,可以根据其年*、健康*况*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护理,应*根据其护理依赖**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定护理级别。第二十二条交通**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计*。交通***以正式票据为凭;有**据应*与就医地点、时*、人数、次数相**。第二十四条营养**据受害人伤残情况*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五、《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许*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决。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他法*文*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务的,应*加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他法*文*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支*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