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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再审申*人(一审被告):黄X,男,1987年1月27日出生,汉族,住成**成**。

  委托诉讼代理人:谢XX,四川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周*霞,四川XX律师。

  被申*人(一审原告):成*XX。住所地:成**高*XX**。

  负责人:江XX。

  委托诉讼代理人:熊XX,女,1972年2月28日出生,汉族,住成**武**,系银行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许X,男,1984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成**武**,系银行员工。

  审理经*再审申*人黄X因与被申*人成*XX金**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成***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2015)高*民初字第1333号民事判决,向*院申*再审。本院依法*成*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

  本院认为本院经*查*为,黄X的再审申*符*《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规定。

  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民法*关**用

  的解*》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再审裁判结果一、本案由本院提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审判人员审判长陈*

  审判员刘*凯

  审判员钟宏

  裁判日期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书记员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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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12-11 16:00:00

审理法院: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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