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裁判案例> 结婚

老人去世后引发继承纠纷,有*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

  原告XXX向*院提出诉讼请求:1.确认位于*房*的六分之四的产权*XXX某所有(产权*号为XXX政房*第××号);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办案经*

  在代理过程*认真梳理相***法*,有*维护委托人合法**。

  本院认为,遗产是公*死亡时*留的个人合法*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继承办理;有*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被继承人XXX去世后,未留有*嘱,故其遗产应*法*继承办理,原被告作为被继承人的妻子与子女均系其法*继承人,均有**承其遗产。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原告与被继承人于*后*同出资4976.47元,对继承房*进行房*取得了房*80%的所有*,为共同所有*,故二被告关**案的房*不属于*告与被继承人的共同财产的辩解*见不成*,本院不予采纳。因涉案的房*80%所有**于*告与被继承人的共同财产,故该房*80%所有**一半为原告XXX所有,另一半属XXX的遗产,由其法*继承人XXX三人均等继承。综上,本院确认上述争议的房*80%的所有**原、被告按份共有,原告占4/6的份额,被告XXX、XXX各占1/6的份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案件结果

  胜诉。

  律师*法

  《中华*民共和**承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其他 结婚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5-29 16:00:00

审理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标      的:30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