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案例内容*议格式:
基本案情:
王X在劳*市场受被告盛*、孙X雇佣,前往位于**XX世界的工地从*木工工作。王X在截木方*,因脚手架上的钢管*固定掉落,砸中王X颈部,造成*X受伤。王X受伤治疗期间,承包*案工程*建筑公**垫付了部分医药费,后*赔偿一直不予答复,雇主与建筑公**间互相*诿责任。经*友介绍,王X联系到赵*宇律师,委托代理本案,起诉雇主及建筑公**担赔偿责任。
代理过程:
接受委托后,赵*宇律师*一时*向*X了解*发经*及已有*据情况,王X因为受伤时*被送往医院治疗,并没有*故现场的照片,并且因为是第一天到工地,也没有*悉的工友可以出庭作证,对于*故责任****称也不是很清楚,通*几次电话但没有*音。因为王X正在治疗过程*,赵*师**其家*立即前往工地确认建筑公**称,并让其在后*与两名雇主及建筑公**导通*时*好录音,固定能*证明*伤责任*体的证据,并保留好全*住院病历及发票。开庭时,两雇主虽然极力撇清责任,主张*X不是其雇佣人员,但其当庭陈*与代理人提交的录音证据存在多处矛盾,无法*圆其说。法*结合代理人提交的建筑公**名的医药费*票、与工作人员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最终*定了王X是受盛、孙*人雇佣的事实,判决盛**人支*王X医药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失合计32万**,建筑公**担连*赔偿责任,现本案已审理终*,全*赔偿金*执行到位。
案件点评:
本案属于*供劳*者受害责任*纷,该类案件的受害人往往是仅仅工作几天的雇员,其受雇于**头个人,没有*施*单*形成**关*,更没有*面的雇佣合同,甚至有*案件当事人在受伤时**没有*算过工资。这类案件的受害人往往因为工作时*短,发生事故受到伤害时*法*一时*取得人证及物证,为以后*诉讼埋下证据不足的隐患。因此在事故受伤后,当事人及其家*最好第一时*咨询律师,为以后*商*成*讼做好准备,否则有*大可能*会在诉讼中,因对方*庭否认事实,己方*据不足导致败诉,无法*得应*的损害赔偿。而且根据《最高*民法*关**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若干*题的解*》第十一条的规定:“雇员在从*雇佣活动中因安**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分包*知道或者应*知道接受发包*者分包*务的雇主没有***质或者安**产条件的,应*与雇主承担连*赔偿责任。”有*质的建筑公**往是要承担连*赔偿的,因此该类案件执行起来相*有*证,受害人应*极拿起法*武*维护自己的权*,才能*法*范*内最大程*上弥补自己受到的伤害和*失。
其他人身侵权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7-11 16:00:00
审理法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
标 的:32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