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人民法院
一、案情简*
2012年5月28日0时*至2018年5月27日24时*,某铸造厂和*保险公***签订6份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人某铸造厂对其厂内的厂房*办公*进行投保,保险人某保险公**保险标的承担保险责任。从2012年5月28日0时*至2016年5月27日24时*的四份保险合同中,厂房*保险金*为350万*,保险标的是厂区内的三栋厂房**栋办公*。从2016年5月28日0时*至2018年5月27日24时*的两份保险合同中,由于2016年4月铸造厂新建厂房*栋,遂为新建厂房*保,增加了保险标的,在原有*保险金*基础上增加了150万*保险金*,所有*房**公*的保险金*共计500万*,保险公**同意为将新建厂房*入保险标的为其承保,并向*铸造厂增收了投保费*,由保险费*4050元*高*4800元。2017年5月该铸造厂按照2016年*保单*保。2018年1月27日,被保险人某铸造厂于2016年4月建成*厂房*XX积压导致部分倒塌,事故发生后,原告及时*案并要求理赔。2018年3月1日,保险公**具保险拒赔通*书,称新修建的厂房*简**筑而拒绝赔偿。
故原告诉至法*,请求法*判令:1、被告支*原告因XX造成*房*塌的经*损失648000元;2、被告保险公**称原告诉请的倒塌厂房*属于*险标的范*内的简**筑,且对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有*议,故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二、办案经*
本案原告提出主张*举证证明:1、原被告之间是财产保险合同关*,原告依约缴纳保险费*,被告也同意承保相**财产,现保险事故发生,被告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2、原告已经*实履行了告知义务,被告未履行明*说明*务,保险条款中免责条款对于*告不产生效力,被告应*承担保险责任。
本案被告辩称:1、原告倒塌房*不属于*险条款释义的简**筑范*,即使有*据证明*简***之内,原告投保也存在故意隐瞒的情形;2、保险第一受益*为某融*担保有*责任**,被告对原告的诉讼主体地位有*议。
被告提出证据证明:原告在被告处的投保情况*及在投保风险询问时,原告未如实告知厂房*于***筑性质,根据保险条款释义的规定,涉案厂房*于***筑范*,属于*赔范*。
原告质证:在财产保险风险情况*询表中,没有*简**筑作出明*解*,被告没有*到提示和**的说明*务,且从*告提交的投保清单*看,也没有*承保厂房*出明*的约定,则应*认定为是对厂区内的所有*房*出了承保。
三、案件结果
法*认定:1、本案涉案厂房**《问询表》中的注明*结构特征,并在建成**保时*高*保险费**险金*,应*认定为保险标的之一。且《问询表》没有*简**筑的涵义进行详细说明,故被告辩称原告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抗辩理由不成*。2、保险第一受益*某融*担保有*责任***本案诉讼过程*已将保险金*求权*让给原告,且原告为涉案厂房*所有**,对涉案厂房*有*险权*,是本案适格的诉讼主体。
法*判决:
一、被告应*本判决生效后*日内一次性支*原告保险金376577.15元(已扣除绝对免赔额19819.85元)。
二、被告应*本判决生效后*日内一次性支*原告损失鉴定费12000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四、律师*法
1、根据《中华*民共和**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故本案中,原告依约按时*纳保险费,被告应*理赔。
2、根据《中华*民共和**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后,应*及时*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将核定结果通*被保险人或者受益*;对属于*险责任*,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达成*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协议后*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期限有*定的,保险人应*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务。保险人未及时*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保险金*,应*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因此受到的损失。任***和*人不得非法**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取得保险金*权*。
第六十四条规定: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险标的的损失程*所支*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由保险人承担。
故本案中,法*对原被告双**主张****证据查**厂房*于*告所投的财产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范*,认定被告应*对原告厂房*塌的损失予以理赔。
3、根据《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险法〉若干*题的解*(三)》第十三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受益*将与本次保险事故相*应*全*或者部分保险金*求权*让给第三人,当事人主张*转让行为有*的,人民法*应*支*,但根据合同性质、当事人约定或者法*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本案诉讼过程*已将保险金*求权*让给原告,故可以得到法*的支*,原告是适格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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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02-13 16:00:00
审理法院:含山县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