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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赠与小三车、、现金以及其余财产,妻子起诉请求确认赠与合同无效,并要回全部财产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原告王X与被告曹X于2012年7月15日登记结婚。2016年8月下旬,曹X在太原市长治路精英夜总会工作的被告曹XX相识,当时,曹XX刚与他人登记结婚,后曹X与曹XX逐渐熟悉,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伴有同居情形。自2016年9月22日起,因需支付租住房屋的租赁费,曹XX偿还房贷、购物、生日祝福、节日祝福等,至2017年10月21日,曹X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陆续支付给曹XX欠款15万余元。在二曹维持情人关系期间,曹XX与他人因感情不和离婚。2017年10月15日,曹X为曹XX购买价值14万余元的小汽车一辆。2017年10月下旬,二曹不再继续维持情人关系。

  后原告王X偶然获悉此事,一气之下向万柏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二曹之间的赠与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全部欠款。

  接受委托后,我们要求被告曹X详细整理全部转账记录,并在银行打印全部转账流水,然后计算表格详细的计算了被告曹X为曹XX转账以及花费的记录。全部证据这里完毕后,我详细的搜索了相关案例,初步确定本案一般的处理方式包括,原告王X作为原告起诉二曹,起诉案由是不当得利;还有就是直接确定赠与合同无效,案由是赠与合同纠纷。两种方式的结果不同,前者可能只能主张原告与被告曹X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后者可能全部主张,也可能全部被驳回。

  经过详细斟酌后,我们决定为原告谋取利益最大化,最终我们的意见得到了合议庭的支持,二曹的赠与合同被确定无效,曹XX需要向原告返还全部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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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8/03/23 星期五 16:00:00

审理法院: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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