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原告、反诉被告):莫XX,男,汉族,1964年8月2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李*华,广**江*师*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反诉原告):钟XX,男,汉族,1935年7月10日出生。
委托代理人:沈XX,男,汉族,1963年3月23日出生,系钟XX的女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唐XX,男,汉族,1954年8月8日出生。
两被上诉人钟XX、唐XX共同委托代理人:王XX,广*XX律师。
上诉人莫XX与被上诉人钟XX、唐XX因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深圳市龙*区人民法*(2013)深龙**民初字第668号民事判决,向*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成*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
原审法*经*理查*:
一、涉案房*的位置:深圳市龙*区布吉*道金*社区长排新XX铺面。
二、涉案房*的产权*况:为钟XX所兴建,但未取得房*证书。钟XX、唐XX庭审中称钟XX就涉案房*已取得“两证一书”和*行历史*留问题申*。但直至本案判决之日,钟XX、唐XX仍未提交相**料。
三、房*用途:莫XX用以加工半成*猪头。钟XX、唐XX称签订合同时*未约定用以加工半成*猪头。
四、合同约定的月租金*准:850元。
五、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2011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止。
六、租赁押金*付情况:850元。
七、需要说明*其他情况:
1、莫XX与唐XX于2011年5月24日签订的《补充*同》内容*:莫XX需要对涉案房*进行装修;莫XX在装修前向*XX支*装修押金1000元;涉案租赁合同到期后,莫XX将涉案房*恢复原样,唐XX向*退回装修押金;莫XX在装修期间出现的任****故,均由其自行负责,唐XX不负任**任;莫XX在营业期间,如造成*居*诉或造成*他任**失,均由其自行负责,唐XX不负任**任;涉案租赁合同期满,无需恢复原样的为下面屋、下水***个楼口。同日,莫XX向*XX支*了装修押金1000元。
2、莫XX与唐XX于2011年6月1日签订的《房*租赁补充*同》内容*:莫XX需要在涉案房*的外墙上做一烟囱到房*上(层楼顶上);所做烟囱的地方*唐XX免费*供,做烟囱的费*由莫XX负责;为了合理使用房*,莫XX需要改动涉案房*地下层的部分结构(不得伤害房*主体)和*建设施、设备;莫XX不再承租涉案房*时*改动和*建的部分恢复原样;莫XX为了生产需要所用的设备和*料,唐XX不得干*,但因此造成*一切伤亡事故均由莫XX自行负责;若莫XX需要办理手续,唐XX必须*供相**所有*续;所做烟囱产生的噪音若影响邻居*正常*息,引起投诉,由莫XX负责。
3、莫XX称因钟XX不提供相**料配合其办理租赁凭证和*理营业执照,导致其无法*常**,故于2012年11月9日与钟XX解*租赁合同,搬离涉案房*。钟XX、唐XX对解*涉案租赁合同的时*予以认可,但对莫XX主张*解*涉案租赁合同的原因不予认可,称莫XX是迫于*方*压力自行搬离。
4、2012年8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局龙*分局以莫XX(莫XX的儿子)涉嫌无证经*为由对其经*场所、设施、财务等实施*查***押等行政强*措施。
5、钟XX、唐XX提交了一份由深圳市龙*区布吉*道金*社区工作站于2013年5月6日出具的《关**排新村8栋食品加工坊的情况*明》,内容*:“2011年6月份,我社区接居*投诉,称长排新村X栋有*客违法**工业锅炉进行食品加工,对周***生活安**成*胁。社区接到投诉后*即联合市场监管*人员到现场查*,调查*发现租方*承租方*工业锅炉问题有*同意见。我社区立即勒令承租方*锅炉拆除以消除安**患,但承租方*度坚决,不配合工作,以锅炉符*安**准为由拒绝拆除,在无法*承租方*通*情况*,社区为居*安**想,告知承租方*须*诺该住宅只用于*人,在不开启使用锅炉进行加工的情况*可以在此居*。但承租方*社区的禁令置若罔闻,于*社区对该套住宅进行了停水*电处理。在停电三天后*区收到承租方***诺只住人,不开锅炉加工食品的承诺书,要求社区恢复供电。在恢复供电后*租方*背承诺,又多次非法*用锅炉进行加工并再次遭到投诉。后*社区也多次联合市场监管*对其违规使用和*证操作行径依法*行了处理。查*期间,承租方**我站要求开启证明*其办理营业执照,我站亦向*们说明*用住宅一律禁止使用工业锅炉,无法*具证明。事件一直持续到2012年8月2日,该场所被市场监督**局龙*分局采取强*措施*其查*铲除。”
6、2012年8月13日,莫XX向*XX、唐XX发出一份《告知》,要求钟XX提供相**料配合其办理加工半成*猪头的执照和**租赁证。同日,唐XX在该《告知》上称,房**意只能*为商*用途,铺面加工只能*政府,房**同意提供身份证、房*租赁证等证件。
7、莫XX、钟XX、唐XX确认莫XX的租金*纳至2012年10月份。
8、莫XX、钟XX、唐XX确认唐XX是钟XX的代理人,钟XX委托唐XX代为管*涉案房*。
9、莫XX称钟XX的违约行为给其造成*装修损失和**损失。钟XX、唐XX认可莫XX对涉案房*进行了改建和**了烟囱,但对莫XX用以证明*修损失的工程**单、烟筒定做合同、收条、收款收据等证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称莫XX的损失与钟XX、唐XX无关。另,钟XX、唐XX称莫XX的装修行为给涉案房*造成*损坏,钟XX为此与案外人余XX签订了《房*拆、补、装修承包*同》,支*费*44400元。莫XX对钟XX、唐XX提交的《房*拆、补、装修承包*同》和*款收据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莫XX向*审法*提起本案诉讼,请求:1、解*莫XX与钟XX、唐XX之间的《房*租赁合同》;2、钟XX、唐XX返还租赁、装修押金*计1850元;3、钟XX、唐XX赔偿莫XX装修损失27822元(按装修金*34778.5元*1年*旧率计*);4、钟XX、唐XX赔偿莫XX经*损失60750元;5、诉讼费*钟XX、唐XX承担。
钟XX反诉请求:1、莫XX赔偿钟XX恢复房*原状的损失44400元;2、莫XX恢复房*外墙原状(将房*外墙上的烟囱予以拆除),或者赔偿钟XX恢复房*外墙原状(拆除烟囱)的损失20000元;3、莫XX支*租金850元;4、莫XX承担本案全*诉讼费*。
原审法*认为,根据《最高*民法*关**理城镇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法*若干*题的解*》第三条的规定,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划许*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划许*证的规定建设的房*,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故,莫XX与钟XX、唐XX签订的租赁合同应*无效合同。涉案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钟XX、唐XX因该租赁合同取得的租赁保证金850元***XX返还,莫XX实际使用了涉案房*,亦应**XX、唐XX支*涉案房*的占有*用费255元(850元÷30日×9日=255元)。承租人经*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的,可折价归*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的,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毁损的,承租人应*恢复原状。已形成*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的,可折价归*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的,由双**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唐XX接受钟XX的委托代为管*涉案房*,钟XX应*唐XX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根据莫XX与唐XX于2011年5月24日签订的《补充*同》和*2011年6月1日签订的《房*租赁补充*同》,应*为莫XX对涉案房*的装修行为已取得钟XX的同意。据此,对于*XX在涉案房*外墙上安*的烟囱,因属于*形成*和*装饰装修物,现钟XX不同意利*,莫XX应*该烟囱予以拆除,若因拆除造成*涉案房*的毁损,莫XX应*恢复原状。对于*XX对涉案房*的其他装饰装修,因钟XX已对涉案房*进行了拆、补和*修,评估现值损失已无意义。莫XX与钟XX提交的用以证明*各自损失的收条或收款收据亦非正式发票,双**能*交确凿的证据证明*自在该类装修项*中的实际费*,应*行承担举证不能*法*后*。再,莫XX与钟XX对涉案租赁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应*自承担相**责任。故,莫XX要求钟XX返还装修押金1000元*诉讼请求,原审法*予以支*。莫XX要求钟XX赔偿装修损失27822元*诉讼请求和*XX要求莫XX赔偿恢复房*原状损失44400元*诉讼请求,原审法*均不予支*。涉案租赁合同无效,无效合同本不应*行。莫XX要求钟XX支*经*损失的诉讼请求,于**据,原审法*不予支*。原审法*依照《中华*民共和**同法》第五十八条、《最高*民法*关**理城镇房*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法*若干*题的解*》第三条、第五条、第九条、《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确认莫XX与钟XX签订的《房*租赁合同》无效;二、钟XX应**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莫XX租赁押金850元;三、钟XX应**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返还莫XX装修押金1000元;四、莫XX应**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钟XX占有*用费255元;五、莫XX应**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拆除其在深圳市龙*区布吉*道金*社区长排新XX铺面外墙上安*的烟囱,若因其拆除行为造成*涉案房*的毁损,应*恢复原状,拆除的费*和*复原状的费*由莫XX自行承担;六、驳回莫XX的其他诉讼请求;七、驳回钟XX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务,应*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延期支*期间的债务利*。本案本诉受理费2060.6元(莫XX已预交),反诉受理费716元(钟XX、唐XX已预交),管*权*议受理费100元(钟XX、唐XX已预交),共计2876.6元,由莫XX承担2060.6元,钟XX承担816元。
上诉人莫XX不服原审判决,向*院提起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并依法*判,支*莫XX的全*一审诉请;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全*由钟XX、唐XX承担。上诉事实与理由为:
一、一审判决因钟XX、唐XX不按照法*要求提交房*权**明**而认定租赁合同无效,有*草率;在一审中,法*要求钟XX、唐XX提交涉案房*的“两证一书”和*行历史*留问题申*等相**据材料,但钟XX、唐XX故意不提供,导致一审法*判令涉案租赁合同无效。但是,在双**订租赁合同时,钟XX、唐XX一直声称其对涉案房*是拥有*法*权*,钟XX、唐XX恶意隐瞒房*权**息的行为严*损害了莫XX的合法**。本案中,钟XX、唐XX作为出租方,将位于*圳市龙*区布吉**社区长排新XX号铺面租赁给莫XX作经*使用,莫XX也明*告知了租赁用途。但在合同履行过程*,钟XX、唐XX出尔反尔,以周*邻居**见为借口,明*拒绝履行涉案租赁合同的附随义务,即提供相***权**明**、身份证件等材料协助莫XX办理个体工商*照,以至于*XX被行政机关*取强*措施*止经*并扣留财物。因此,钟XX、唐XX的行为已经*成*故意且根本违约,导致莫XX租赁房*进行生产经*的目的无法*现,造成*莫XX的损失,钟XX、唐XX理应*偿莫XX的装修损失以及经*损失。
二、即便涉案房*因未能*理合法*房*续导致租赁合同无效,钟XX、唐XX亦应*法*担缔约过失责任;莫XX与钟XX、唐XX之间订立租赁合同时,已明*涉案房*作为铺面使用,用于*工猪头肉,随后*进行了相**安*烟囱等装修行为,钟XX、唐XX当时*此是知情的,双**此还签订了补充*议。当时,钟XX、唐XX承诺其为涉案房*的合法***,届时*协助莫XX办理工商*业执照,否则莫XX不可能*入不少资金*于*修,加上莫XX与唐XX是经*老乡介绍的,因此没有**。因而钟XX未办理合法*房*续导致涉案房*不合法,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钟XX、唐XX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重要事实,给莫XX造成*大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外,《合同法》第五十八条明*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方*者双**过错给对方*成*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莫XX是基于*钟XX、唐XX的信赖**后*具有*法*权*会依约协助办理相**业手续的情况*,并经*钟XX、唐XX同意后,对涉案房*进行了合理且必要的装饰装修,却因钟XX、唐XX的过错未能*挥应**效用,钟XX、唐XX理应*偿莫XX因此受到的损失。一审法*认为钟XX已对涉案房*进行了拆、补和*修,评估现值损失已无意义和*XX提供的为非正式发票应*行承担举证不能*法*后*,有*片面与公*。莫XX认为,钟XX自行对涉案房*进行了拆、补和*修,更显其过错,不能*除共赔偿责任。鉴于*实生活中购买商*未开具正规发票现象的大量存在,不能*此判定钟XX、唐XX无需赔偿莫XX因钟XX的重大过错所遭受的重大损失,否则对莫XX来说显失公*,无疑也会助长违约行为的发生。综上,一审法*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错误,请求二审法*依法***实,予以改判,以维护莫XX的合法**。
被上诉人钟XX、唐XX答辩称:一、从*XX在一审的主张*及在上诉状中的主张,我们可以看出莫XX之所以提出本案的上诉请求,其论点是自称因为钟XX、唐XX未协助莫XX办理猪头皮*工作坊的个体工商*业执照,所以给其造成*重大损失。莫XX的该论点完全*颠倒黑白,真实情况*因莫XX严*违反了合同约定和**规定,并遭到涉案租赁房*所在的金*社区工作站的严*处理,钟XX、唐XX不可能*合其进行违法*为,即使钟XX、唐XX配合金*社区也不可能*助其办理工商*业执照,莫XX所谓的损失与钟XX、唐XX没有***果关*。1、双**同约定租赁房*用作住宅用途,莫XX非法**工业锅炉、烟囱等进行猪头皮*工作坊,从*非法*下食品加工厂,显然违反了合同约定。2、双**同并未约定房**须*合莫XX办理相***证照,法*也没有***定出租方*须*合出租方*理相***证照,也就是说钟XX、唐XX没有*同义务,也没有**义务配合莫XX办理相***证照,不存在违约的事实。3、涉案租赁房*系居*楼,整个小区都*居*区,对于*XX非法**工业锅炉、烟囱等进行猪头皮*工作坊,存在重大安**患,且存在环境污染,房**于*整栋楼居*以及附近居*、整个小区的安***康*虑,出于**利**虑,有**行制止,有**绝其办理营业执照的要求。否则,若在如此密集的居*小区发生安**故,后*严*可想而知,届时*都*不了这个责任。4、涉案租赁房*所在的金*社区工作站对莫XX非法**工业锅炉、烟囱等进行猪头皮*工作坊的行为已经**禁止,并要求予以拆除,莫XX也承诺对涉案租赁房*只住人、不开锅炉加工食品。莫XX也曾*工作站要求开具证明*其办理营业执照,金*社区工作站明*表示民用住宅一律禁止使用工业锅炉,无法*莫XX开具证明。因此,即使钟XX、唐XX提供证件配合莫XX办理相***证照,社区工作站也不会同意,莫XX不可能*理相***证照。莫XX所称的由于*XX、唐XX不配合办证导致其损失,这一说法*本站不住脚,没有***据和*由。莫XX所称的损失与钟XX、唐XX之间没有***果关*。5、莫XX解*租赁合同并非出于*XX、唐XX拒绝提供租赁合同证件。根据周***所集体提供的情况*明*知,钟XX、唐XX应*XX的要求及时*供了房*租赁税单、身份证等证件给莫XX办理工商*记;而莫XX最终*束*赁的原因并非是其所称的钟XX、唐XX拒绝提供证件,而是由于*前长期不顾****感受,擅自安*危*的工业锅炉进行非法*无证地下食品加工行为,其油烟与废弃物不仅极大的污染周**活环境,也造成*严*的安**患;且在社区工作站反复多次劝说和*令整改的情况*拒不配合工作,对禁令与周***的反对意见置若罔闻,遭到了周***的一致抵制与反对,最终*致了莫XX迫于*力自行放弃离开的结局。6、莫XX主张*还租赁押金、装修押金,没有*实依据和**依据。根据《房*租赁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莫XX如违约,无权*求返还押金。双*2011年5月24日的《补充*同》明*约定,合同到期后,莫XX应*恢复全*原样后,钟XX、唐XX才退回装修押金。7、莫XX所主张*装修损失,与钟XX、唐XX没有****,相*,钟XX、唐XX依法*追究莫XX的违约责任。莫XX对房*的改建工程,虽然取得了钟XX、唐XX人的书面同意,但在补充*同中双**然约定,在营业期间如有*成*居*诉而产生的任**失都*承租方*行负责;而莫XX对房*改建后*用途已经*反了合同约定,且莫XX擅自违法*居*区承租的居*用房*安*工业锅炉,这一行为已经*房*与邻近居*产生了极大的安**患,也严*影响了周***的正常*活,故此可以认定,由于**、改建和*除所产生的损失,纯粹是由于*XX单**粗暴*反合同而产生。8、莫XX主张*经*损失6万**,更是与钟XX、唐XX没有****。钟XX、唐XX不可能*见到也没有*其造成***谓的经*损失。如果其存在经*损失,也是莫XX自己造成*,与钟XX、唐XX无关。
二、钟XX、唐XX在本案房*租赁合同签订过程*并没有*失。1、本案涉案房*系小产权*,所在的草埔社区也全*都*小产权*,这一点草埔社区的居*都*道,莫XX也是明*的,钟XX现在无法*到建房*续,但其确系涉案房*的合法***,钟XX、唐XX在签订本案房*租赁合同时*莫XX并未有***瞒,没有*失。2、本案虽然系小产权*,但如果是合法**,对小区安******没有*响的话,例如百货便利*、小吃店等实际上是可以办理工商*业执照的,莫XX加工猪头作坊之所以不能*理营业执照,是因为加工猪头作坊特别*工业锅炉严*影响到了小区安******的正常*活,涉案租赁房*所在的金*社区工作站已经**禁止莫XX从*猪头加工,明*不会为其办理营业执照。
三、由于*XX严*违反了合同约定,钟XX、唐XX在一审中提起反诉要求莫XX承担相**约责任。出于*和*贵的处事原则,也因为不愿麻*法*,所以钟XX、唐XX当初没有*莫XX的违约行为首先提起诉讼,也没有*一审判决提起上诉,目的就是希望双***解*盾、和**处,但想不到莫XX却反咬一口、不依不饶*缠讼法*,在这种情况*,钟XX、唐XX不会放弃追究莫XX违约责任**偿责任*权*,包*涉案租赁房*因莫XX的使用、改建而造成*裂等严*问题,钟XX、唐XX也保留继续予以追究的权*。
本院经*理查*,原审查**实清楚,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涉案租赁合同无效,一方*系因当事人未能*交涉案房*的产权*及建设工程*划许*证,另一方*则因莫XX承租涉案住宅加装工业锅炉进行食品加工,对社区公*安**成**。故对莫XX关**案租赁合同有*的主张,本院不予支*。
涉案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与出租人均存在过错,应*承担各自的过错责任。出租人在事后*对涉案房*进行拆补和*新装修,对承租人之前的装修加以评估事实上已不可能。莫XX与钟XX提交的装修单*均非正式发票,未能*明*在装修项*中的实际费*,应*别*担举证不能*后*。且莫XX对涉案房*进行之装修系为非法**用途,其装修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一审处理符*公**则。莫XX承租涉案房*进行经*活动因违法*被市场监管*门取缔,不得就此主张**损失。
综上,上诉人莫XX的上诉理由均不能**,其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正确,应*维持。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民币2073元*上诉人莫XX负担。
本判决为终*判决。
审 判 长 刘*芳
审 判 员 赵 霞
代理 审 判员 张 睿
书记员(兼) 李XX
其他土地房产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4-11-30 16:00:00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标 的:6075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