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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XX与李XX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XX,男,2014年8月31日死亡。

委托代理人白XX,北京市XX律师。

委托代理人朱洪喜,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XX,女,1957年1月1日出生。

本院在审理原告李XX诉被告李XX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李XX于2014年8月31日因病死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终结诉讼。

案件受理费七十五元,由原告李XX负担(已交纳)。

审判员  李XX

书记员  赵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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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4/09/14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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