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裁判案例> 劳动工伤

黄XX与重庆**公司、重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原告黄XX,男,1966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三台县。

委托代理人朱*熹,重庆扬义律师*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向XX,重庆扬义律师*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XX公*,住所地重庆市沙*坝区井*镇井*村复兴XX,组织机构代码592XXXX7560-5。

法*代表人周XX,重庆XX公**经*。

被告重庆XX公*,住所地重庆市沙*坝区XX121-6-4-1#,组织机构代码696XXXX8221-2。

法*代表人张XX,重庆XX公**经*。

委托代理人宋X,女,重庆XX公**工,住四川省自贡*大安*。

本院在审理原告黄XX与被告重庆XX公*、被告重庆XX公***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黄XX于2014年9月9日自愿向*院提出撤诉申*。

本院认为,原告黄XX在本案诉讼期间申*撤诉,是在法*允许*范*内对自己的诉讼权**作出的处分,原告黄XX提出的撤诉申*,符*法*规定的撤诉条件。根据《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告黄XX撤回起诉。

代理审判员  刘*

书 记 员  陈*

其他劳动工伤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4-10-19 16:00:00

审理法院: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