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2日刘XX经招聘入职前往北京市XX建设用地幕墙工程工作,工作岗位为安装工,约定工资为每天300元。2021年8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申请人在西红门幕墙工程施工现场安装窗户时从高处坠落。入职后刘XX为签订劳动合同,故为认定工伤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委托我所。
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刘XX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认定工伤的情形。但单位自入职起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其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先进行确认劳动关系仲裁。
SS公司将涉案XX建筑公司,刘XX经XX公司员工招聘入职并安排工作任务,并支付劳动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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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0001/01/01 星期一 00:00:00
审理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