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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暴妻子,不务正业,反怨妻子“眼里只有钱”?

新都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2022年3月1日,冯律师代理的一起离婚案以调解结案。夫妻双方一起从事生态猪肉的购买、销售,男方因原告葛XX负责门店的销售收款,掌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就称葛XX把自己当作她的“摇钱树”、“挣钱机器”,说原告 性格专横、凡事独断,眼里只有钱,不懂得感恩。实际是被告廖XX不顾家里的生意,到处打牌、喝酒,反而是葛XX在努力经营自家生意。廖XX曾多次因家庭琐事在酒后对葛XX拳打脚踢,造成她身体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受伤,甚至派出所已出面调解多次,被告廖XX仍不思悔改,给葛XX的身体和心灵都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在冯律师的努力下,最终不仅成功离婚,还为葛XX争取到了猪肉门店的管理权,由葛XX经营、自负盈亏,甚至女儿的抚养权也为葛XX争取到了。

案件经过:

2022年1月10号,葛XX委托冯律师,希望能够同丈夫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并争取女儿的抚养权。冯律师接受委托后与葛XX进行了详细的交谈,在交谈中了解到被告廖XX已经准备起诉离婚,争取女儿的抚养权,为了葛XX能够处于主动位置,争取到更多的合法权益,冯律师立马抓紧时间准备材料应诉。

冯律师了解到葛XX每个月都把工资打到廖XX母亲的卡里,因为廖XX的母亲在帮忙照顾小孩,还帮廖XX还了以前的欠债,反而是廖XX在猪肉店的生意好起来之后,就在外面鬼混,没管家里的生意,对孩子的关心、爱护极少。还经常在半夜打电话给葛XX,让她到酒吧、麻将馆结账,并数次在酒后因家庭琐事殴打葛XX,甚至还持“刀片”刺伤葛XX,在邻居面前也多次辱骂葛XX,最终葛XX忍受不了,决定不再为了女儿委曲求全。

案件结果:

最终,在冯律师的帮助下,双方达成调解,葛XX与廖XX自愿离婚;葛XX获得女儿的抚养权,廖XX在女儿18周岁前,每月10日前支付给女儿抚养费;双方共同经营的猪肉店归葛XX所有,一辆五菱轿车归廖XX所有。结案后葛XX对冯律师表达了谢意,并表示很满意案件的结果,会努力经营猪肉店的生意,给女儿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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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2/02/28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新都区人民法院

标      的:1000000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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