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裁判案例> 民间借贷

借贷纠纷执行和解协议

花都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郑XX,男。
委托代理人:周XX,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卢xx,广东公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胡XX,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XX与被执行人胡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郑XX向本院表示其与被执行人胡XX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被执行人胡XX分期履行,请求本院依法处理。
本院认为,现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且需要长期履行,本案依法可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粤xxxxx执xxxx号案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长  冯XX
执行员   周XX
执行员  李xx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徐XX


其他民间借贷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08/24 星期一 16:00:00

审理法院:花都市(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4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