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裁判案例> 施工合同纠纷

成功为原告追回拖欠多年的工程款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XX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京0105民初26757号

    原告:北京XX公司,北京XX丰台区XX********。

    法定代表人:王XX,经理。

    诉讼代理人:刘海侠,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北京XXXX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住北京XX朝阳区小红门********。

    被告二:北京XXXX集团公司,住北京XX朝阳区********。

    原告与被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北京XXXX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于二〇二一年五月一日前向原告北京XX公司给付工程款XXX元;

    二、被告北京XXXX集团公司第一分公司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一日前向原告北京XX公司给付工程款987497.9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此页无正文)


其他 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下载本案例

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1/02/25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6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