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房屋租赁纠纷,成功追讨欠缴租金和房屋占用费7.9万元
(一)案情简介
广州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11月5日承租了林X位与广州市天河的某写字楼物业,2019年6月起,该公司开始逾期支付房屋租金及管理费,林X多次催告,被告不但不按约支付,甚至拒接电话、无法联系上。而房屋又被上锁占用,林X也无法出租给新的租户。2019年11月底,林X委托本律师处理此案,提出诉讼,要求公司:1、公司搬离该物业,不得继续占用;2、支付欠交的5个月房屋租金35000元;3、按租金标准支付实际腾退之日止房屋占用费;4、支付违约金、5、承担本案诉讼费
(二)案情分析
案件难度:1、林X还未提出解除租赁合同,根据合同法的要求,解除权的行使需要通知;2、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方式过高,可能难以获得支持;3、因年底案件较多,广州地区法院立案速度较慢,若房屋继续被占用,当事人的损失将继续扩大。
二、案件结果
本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先是指导当事人送达解除通知给被告公司,在法律是形成解除事实。周末加班迅速准备立案材料,在两天后就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期间多次致电立案法官沟通立案,并两次亲赴立案庭跟法官沟通,终于在12月中旬立案。同时,向被告公司积极联系,谈判协商,告知继续占用的费用和违约金将持续扩大,可以先腾退。这样可以让我的当事人将房屋重新出租,减少损失,并起草修改腾退协议。经两次与被告谈判协商,被告在12月底先将房屋腾退,并在除夕前,向我的当事人支付欠的5个月租金35000元以及违约金44000元,合计79000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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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20/01/01 星期三 16:00:00
审理法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