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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重复计算违约金及利息损失,再审撤销原判决指令再审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严X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商铺认购协议,协议第三条明确约定因卖方原因导致两年内无法交付房屋时,应承担的违约金为已付房款的10%的违约金,后房屋无法交付,严X诉至法院,主张被告退还房款的同时,支付违约金、资金占用利息、房屋溢价损失等,一审判决被告退还房款并支付10%的违约金,严X不服诉至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支持某房地产公司向严X支付违约金、资金占用利息、房屋溢价损失等,某房地产公司委托律师申请再审,再审撤销原判,中止强制执行,指令中院审理。

  办案经过:

  2019年9月 向中院提交判后答疑申请书及再审申请书;

  2019年9-2019年11月 催促中院移卷,查询相关判例与再审法官沟通;

  2019年11月 再审询问;

  2019年11月 领取指令再审的裁定;

  案件结果:

  一、指令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律师说法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 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 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被1441篇案例引用

  (九) 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 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 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 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 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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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9/11/24 星期日 16:00:00

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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