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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套路贷后,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 2016年1月,袁X经人介绍向何X借款4万元,约定2个月后还款,同时约定利息。同年3月,何X要求袁X前往某咖啡馆谈事情。袁X进入某咖啡馆后即被带入包间,何X告知袁X该借条已超过还款日期,袁X表示还款期限未到,且其有钱可以偿还,但何X拒绝还款,认定袁X违约,并开始持续殴打袁X,要求袁X向陆X出具72万元借条。 无奈下,袁X签订借条,陆X、何X拿出事先准备的好的72万元现金,要求袁X签订收条,并拍摄微信小视频记录。后威胁袁X,不允许报警。袁X被释放后,立即前往派出所报警,并进行验伤,确认为轻伤二级。 2016年4月,陆X起诉袁X,要求其偿还借款72万元。 办案经过: 接案后,律师立即审核陆X提供的起诉证据,发现证据中并无袁X收到借款的直接证据。同时,因袁X在签订收条时,被殴打非常严重,其字迹已经变形,无法确认真实性。录制的微信小视频也并不连续,可以发现袁X已经被殴打的画面,该借贷行为存在明显的胁迫。结合我方提供的公安立案材料,验伤材料等,可以认定借贷行为并非袁X的真实意思表示。 在案件开庭过程中,在邹律师的庭审询问中,陆X及其证人出现多次供述矛盾,明显是说谎的情况。 同时,从借贷行为的常理逻辑上来看,交付72万元现金的可能性较低,陆X家中常备大量现金的真实性也存疑。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信律师的意见,对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袁X胜诉。 律师说法: 遇到此类“暴力套路贷”,不要惊慌,在受到暴力胁迫时,必须立即报警,将事实情况记录。 同时,应当立即寻找律师帮助,找到案件中的不合理之处,对案件积极应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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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6/09/01 星期四 16:00:00

审理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参与本案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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