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人民法院
原告吕X。
委托代理人扈X,重庆索*(万*)律师*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乔*长,重庆索*(万*)律师*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市XX公*,住所地重庆市万*区XX,组织机构代码证号781XXXX8938-X。
法*代表人程X,董*长。
委托代理人孙XX,副总经*。
委托代理人周XX,重庆XX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吕X与被告重庆市XX公***房*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庭外达成****,原告吕X向*院书面申*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申*撤回起诉,符*有***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告吕X撤回对被告重庆市XX公**起诉。
案件受理费152元,减半收取76元,由原告吕X负担。
代理审判员 朱*林
书 记 员 张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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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裁判日期:2016-03-22 16:00:00
审理法院:万州区人民法院
标 的:152元
参与本案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