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欠电费未缴直接走了会怎样?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需要具体分析,主要看房东是否追究以及欠费金额大小。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说,欠缴电费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客有义务按时缴纳水电费等费用。如果直接走人未结清,房东有权要求补缴,甚至可以从押金中扣除。如果欠费金额不大(比如几百元),很多房东可能嫌麻烦就不追究了。但如果金额较大(上千元),房东很可能会通过以下途径追讨:
1. 先联系你要求补缴
2. 通过居委会或派出所调解
3. 向法院提起小额诉讼建议您:
1. 先查看租房合同,看是否有明确约定
2. 主动联系房东协商解决,小金额的话补上比较好
3. 如果已经产生滞纳金,可以试着和电力公司说明情况,看能否减免这种事可大可小,最好别拖着。现在补缴的话,一般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但如果故意逃避,可能会影响个人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