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
旅行社分两种,一种是XXX,就是在大街上有门店收客的那种,他们有权利跟客人签合同有权力收客,但是没有接待的权利。另外一种是地接社,地接社一般是在旅游目的地当地接待的旅行社,他们是没有跟游客直接签合同的权利,只能做接待工作。说白了,XXX收到了客人交给地接社接待,地接社不能收直客,这是他们的游戏规则。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2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中国银行______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
2、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购房总价: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_________________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_________________“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第四十三条丙方发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补充,股份的调整、转让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变动等情况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条丙方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减少注册资本,涉及产权制度、经营制度、资产运用等方面的重大变化,必须在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进行。
第四十五条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贷监督、检查并承诺以充分的配合,保证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文件和资料。
第四十六条上述担保是连续和有效的,其保证责任不因甲方给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权利而影响、修改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利和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的放弃;在乙方和甲方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时继续有效,并被视为丙方已重复作出。
第四十七条上述担保为不可撤销,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与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协议合同等文件的影响,也不因乙方收入减少、失业、失踪、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实而可撤销或变更。
第四十八条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项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选择,则视为选择第(2)项)
(1)甲方取得并正式执管本合同工项下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及《他项权证》正本之日。
(2)本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清偿之日。
(3)其他;
合同债权的转让
第四十九条甲方与乙方、丙方商定并同意:_________________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其到期债务时,在甲方认为必要的情况下,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债权和抵押权转让,转让价格为届时乙方所欠甲方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和;在债权转让时,乙方、丙方自动放弃抗辨权。
第五十条在甲方发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债权转让的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该债权转让的价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第五十一条乙方与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该债权转让的价款后,将由乙、丙双方协商解决原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关的问题。
第五十二条上述债权转让的约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条所约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可撤销。
费用
第五十三条因订立本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契税、律师费、公证费、保险费、抵押登记/备案/撤销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十四条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仲裁、诉讼等到法律等程序催收而产生的执行费、律师费用、或依法处置抵押物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授权
第五十五条乙方授权甲方从乙方名下在甲方处开立的账号为的存款账户内扣收并用以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到期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甲方有权从该账户上直接划收乙方应付的贷款本息、逾期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第五十六条乙方授权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以支付购房价款的名义直接付至房产出卖人在甲方处开立的、或经甲方同意的其他怅户。
第五十七条乙方授权委托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记备案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等文件。
第五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上述授权委托及的关承诺不可撤销。上述授权委托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完全履行完毕之日止。
违约及处理
第五十九条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取得贷款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守约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和法律的规定,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2)停止守约方合同义务的履行,包括停止发放贷款;
(3)经守约方催告,违约方在限期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或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已使守约方不能实现其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担担保责任或承让债权、处分抵押物、申请强制执行及提起诉讼等任何措施维护其合法权利。
第六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发放贷款,则应按未发放的贷款金额、迟延天数及约定贷款利率上浮20%计算违约金予乙方。
其他约定
第六十一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宽容、宽限或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第六十二条当乙方清偿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后,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退回《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以及抵押物保险单。
第六十三条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或担保义务,愿意直接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甲方可据本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或丙方的财产。
第六十四条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六十五条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签字、盖章并办理公证、抵押备案/抵押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产权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条下列文件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_________________
(1)贷款申请表;
(2)借款借据;
(3)抵押物保险单正本;
(4)《商品房预售合同》/抵押备案证明或《房地产证》/《他项权证》;
以上合同的约定,特别是对免除或限制甲方责任的合同条款,乙方和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这些约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确其权利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
甲方(公章) 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公章)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日: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3
甲方:乙方:
第一条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旅游者的,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旅游者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
如果因此给旅游者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出发前旅游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旅游者在其指定的购物场所购物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合同中明示景点含购物场所的除外)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旅游者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旅游者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旅游者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的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旅游者
1.旅游者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旅游者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旅游者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旅游者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旅游者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
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旅游者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游者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游者采取拖延行程等不正当方式解决争议,妨碍旅游、造成损失扩大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旅游者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按下述情况处理: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有权解除合同。
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旅游者。
2.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安置措施。
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回出发地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协商合理分担。
甲方:乙方:
时间: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4
乙 方(旅行社/受托人):
甲 方(旅游者/委托人):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 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经营活动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将该笔款项汇入甲方或者其指定账户,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确认书。
二、借款期限为______ 年,从甲方出具上述确认书之日起计;利率以五年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即为每年______%;如遇国家调整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则双方之间的借款利率亦作相应的调整;借款期满之次日,本金随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归还给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则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违约金。
三、为上述条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称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确认书日签署之日负责落实办理将上述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名册,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记完成的确认书。
四、双方确认,如果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结束,则本合同于该结束之日同时解除,此等情况下甲方应于该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内归还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户籍所在地的I仲裁机构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6
甲方: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7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组团旅游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甲方参加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出发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安排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约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_____________,儿童____________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出发时间地点)甲方应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于(地点)准时集合出发。甲方未准时到约定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约定)本旅游团须有___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___日(不低于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照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约定赔偿甲方。
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需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主动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现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安排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程延误)因乙方原因,岛之旅有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二十条(委托招徕)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第二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8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文化程度: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质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及考核目标
全年任务为_________月工资,_____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发工资或押金,完成任务后按等级提取业务提成。干满_____年后完成岗位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____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签订后期满___年后,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_________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对甲方造成损失,并办理好财务移交手续,甲方在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签订日期: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9
第一条 本合同术语和定义
1、团队境内旅游服务,指旅行社依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代订公共交通客票,提供餐饮、住宿、游览等两项以上服务活动。
2、旅游费用,指旅游者支付给旅行社,用于购买本合同约定的旅游服务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括:
(1)交通费;
(2)住宿费;
(3)餐费(不含酒水费);
(4)旅行社统一安排的景区景点门票费;
(5)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项目费用;
(6)导游服务费;
(7)旅行社(含地接社)的其他服务费用。
旅游费用不包括:
(1)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合同未约定由旅行社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
(3)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饮料及酒类费,个人娱乐费用,个人伤病医疗费,寻找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
3、履行辅助人,指与旅行社存在合同关系,协助其履行本合同义务,实际提供相关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
4、自由活动,特指《旅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
5、自行安排活动期间,指《旅程单》中安排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加旅程活动期间、每日行程开始前、结束后旅游者离开住宿设施的个人活动期间、旅游者经导游同意暂时离团的个人活动期间。
6、不合理的低价,指旅行社提供服务的价格低于接待和服务费用或者低于行业公认的合理价格,且无正当理由和充分证据证明该价格的合理性。其中,接待和服务费用主要包括旅行社提供或者采购餐饮、住宿、交通、游览、导游等服务所支出的费用。
7、具体购物场所,指购物场所有独立的商号以及相对清晰、封闭、独立的经营边界和明确的经营主体,包括免税店,大型购物商场,前店后厂的购物场所,景区内购物场所,景区周边或者通往景区途中的购物场所,服务旅游团队的专门商店,商品批发市场和与餐饮、娱乐、停车休息等相关联的购物场所等。
8、旅游者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指旅游者自己购买或者通过旅行社、航空机票代理点、景区等保险代理机构购买的以旅行期间自身的生命、身体或者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短期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航空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紧急救援保险、特殊项目意外险。
9、离团,指团队旅游者经导游同意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0、脱团,指团队旅游者未经导游同意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
11、转团,指由于未达到约定成团人数不能出团,旅行社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在行程开始前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境内旅游团队履行合同的行为。
12、拼团,指旅行社在保证所的服务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在签订合同时经旅游者同意,与其他旅行社招徕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统一安排旅游服务的行为。
13、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
14、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指因当事人故意或者过失以外的客观因素引发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飞机、火车、班轮、城际客运班车等公共客运交通工具延误或者取消,景点临时不开放。
15、必要的费用,指旅行社履行合同已经发生的费用以及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饭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
16、公共交通经营者,指航空、铁路、航运客轮、城市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0
合同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国内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必须以组团社的名义和甲方签订合同。
四、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在出发前交给甲方。
五、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六、乙方提供的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七、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宁波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_0574__872XXXX1299
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_0571__851XXXX7419浙江省旅游咨询投诉电话:__________0571__96118
八、本合同条款由宁波市旅游局、宁波市工商行管理局负责解释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证件号码: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宁波XX公司
地址:__________人民路105号大时代a座506室法定代表人:_______孙XX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6XXXX0275
根据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日游,共晚天,旅游线路为。
出发地点及日期:_____,行程结束地点及日期:_____。
第二条旅游价格和支付时间约定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人,成人每人报价元,小孩每人报价元,总金额为(币大写)拾万千百拾元整。
团费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航空意外保险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收费电视、通讯等私人消费)、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游服务费及费。
甲方应在出团前3个工作日内将旅游团款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三条旅游有关事项的约定
1.游览景点
。
2.住宿饭店标准。
3.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分钟。
4.交通工具及标准
。
5.自费项目
。
自费项目总金额为(币大写)拾万千百拾元整。
6.餐费标准。
7.导游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全陪导游应自始至终参与旅游团(者)全程旅游活动,负责旅游团(者)移动中的衔接,监督接待计划的实施,协调地陪、司机等旅游接待人员的协作关系。
(2)做好各类准备工作,带齐有关证件、资料和票据。
(3)协助地陪办理乘机、住店、就餐、旅游有关手续,提示或警示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注意事项,处理或协助处理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
(4)。
无全陪的旅游团队,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第四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过个工作日的,自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个工作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甲方应当支付逾期应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甲方在出团前未支付全额旅游团款的,乙方可以终止合同。
甲方承担乙方的直接损失,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2.擅自变更行程内容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中途擅自离团,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费用,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擅自改变住宿饭店、餐饮、交通工具及购物地点的,费用自理,并不得要求退回相关旅游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擅自减少旅游景点的,每减少一个景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退还所减少景点的全额门市票价。
2.乙方擅自增加购物地点和自费项目的,每增加一处购物地点或自费项目,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承担自费项目的直接费用;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改变住宿饭店,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降低住宿饭店、餐饮和交通工具标准的,每降低一项,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并退还降低标准的门市差额。
4.乙方全陪导游在旅游行程期间,擅自离开旅游团队,造成甲方无人负责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滞留期间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合同总价30%违约金。
第六条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个工作日通知对方。违约方在约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违约方未在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的20%违约金。一方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对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直接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对方据实赔偿。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本旅游团须有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当散客人数未达到成团要求时,乙方应提前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部分或全部变更本合同的内容;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也可将本合同组团出游的义务转让给同样具有旅游经营资格的旅行社,但仍对此义务的履行承担责任。
甲乙双方对上述事项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应按第六条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对可能发生危险的情况已向甲方作出明确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减轻责任。
3.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向相关保险公司投保;乙方具有合法的保险代理资格的,可以向甲方作出说明、推荐并办理由甲方自愿购买的保险业务。是否愿意购买旅游意外保险,收费标准元/天,保险额度万元/天,共收保费元。
4.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尊重甲方的人格尊严及其相关的合法权利,不得强迫甲方参加自费项目和购物。
5.在旅途中与乙方发生纠纷后,甲方既不得以滞留不归、拒绝登机(车、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扩大损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个人资料,或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造成乙方无法为甲方提供约定服务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当承担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费用。
第九条其他约定
第十条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甲乙双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乙双方对旅游服务质量发生争议时,可以以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质量鉴定意见作为处理争议的依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签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1
合同编号:_______
旅游合同
(国内旅游)
本页为本合同乙方(组团社)的基本信息页:
乙方名称: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团队部:传真:_________
散客部:传真:_________
门市部:传真:_________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乙方开户银行和账号:组团社服务质量投诉电话:_________
台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3楼投诉电话:_________ 96118、0576_______5
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1_______9
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基本情况:参团人数为______人,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如系国内少数民族须特别注明):_________________ 见 。
2、乙方基本情况:温馨提示: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病、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应自行负责。
为完成本次旅游活动,旅行社委托以下地接社接待:
(1)_____段,接待社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段,接待社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1、合同报价以人成团为基准。
2、成行团号:(可在行前说明会或行程单上告知)。
3、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游,共
4、出发时间及地点:行程结束时间及地点:。
5、旅游价格:单价成人/人_2至12周岁)/人_人
特别约定:。以上总计团费为¥元。大写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服务费及费。
6、旅游费用的支付方法和时间: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1)一次性出团前付款;
(2)分期付款:预付款: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_____元 ;
尾款: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_____元 。
(3)团队结束后(7天内)付款;
7、住宿时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安排三人房,如安排不成功,单房差价由客人自行承担;
另外住宿差价的的解决办法(双方协商)为:。
8、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9、交通工具、食宿标准、游览景点、导游服务、自由活动时间及次数、购物安排(包括购物次数、停留时
间、购物场所名称)、旅游者自费游览项目及价格等服务标准详见《旅游行程单》,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单》安排游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2、甲方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4、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5、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四条甲方义务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2、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健康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履行合法手续。
5、遵守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完成旅游服务。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乙方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6、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相关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
1、核实甲方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3、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4、拒接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义务
1、向甲方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3、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
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险及其他保险。
4、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5、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甲方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6、应当向甲方提供5@p等消费凭证。
7、本合同性质属旅游委托合同,即甲方委托乙方安排旅游行程中所列各旅游项目,因此在旅游开始至旅游
结束止,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合法资格的旅游接待社、旅游车队、餐厅、宾馆、导游等完成接待工作。
第七条旅游费用
1、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交通客票费,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游览费,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其他费用以双方核定以《旅游行程单》为实所含费用
2、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
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本条第1项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3、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八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约定由乙方代为办理外,其余均由甲方自行办理的。
甲方 应当保证
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旅游内容变更
1、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不可归责 乙方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
车航班晚点延误、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旅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团队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后对相应的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乙方作出有利 游客几十成行的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2、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按约支付旅游款的,每日以迟延支付旅游款0.3%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
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损毁甲方证件或代办的手续
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
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涉及的部分旅游费用等。
(2)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
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3)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违约,应当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1、甲方解约责任
甲方出发前3日(含第3日)提出接触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
(1)出发前3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2)出发前2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3)出发前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在旅游车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的,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
也未能中途加入的,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但最高额
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乙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甲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除了向甲方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外,自行承担已发生的业务损失费,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3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2)出发前2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3)出发前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4)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0%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上述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
通工具的费用(含预定金)、酒店住宿费用(含预定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4、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机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由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第十二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除为旅游团队整体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不成团安排
1、报名参团人数未打到成行基准时,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3日)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法解决: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2)乙方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或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
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甲方补足或由乙方退回。
2、乙方未提前3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解约责任。第十五条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基 第三方侵害不可归责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都赔偿责
任,但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
车、游艇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甲方因自身过失,在乘坐上列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导致伤害发生的,或者在自
由活动期间发生伤害事故的,或者在选择带有危险性游乐项目时未注意风险防范而导致伤害发生的,处理原则同上。
4、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游客意外险告知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组织的旅游团,在您付款之前,我公司将旅游保险事宜告知如下:
按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我公司承接的旅游团队均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这个险种主要承保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遭受人身伤亡所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非旅行社疏忽或过失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则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理赔范围内。
第十七条保险购买
1、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乙方已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
2、甲方在旅游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甲方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由保险公司承
3、如乙方出资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可减轻乙方的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性质为旅游委托合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分则中“委托合同”章节规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
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台州市旅游质检所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6_______2,台州市消费者投诉电话:_________ 96315,乙方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6
第十九条其他条约
1、除上述条款约定之外,甲方和乙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告知甲方应特别关注本合同第1条第2款及第15条的规定,甲方明白该条款涵盖的内容。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
充合同;本合同的 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以甲方实际支付首次付款(包括预付款、定金、订金等形式)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旅游服务,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但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旅游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第二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第二十二条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邮编:318000
签约地址: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旅游行程单》
一: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
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基本常识,保证游客天旅途的顺利及安全,本公司特制定国内安全旅游注意事项,请游客认真了解并切实遵守:
带好物品,准备心情,我们出发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请游客务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旅行用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在胸前佩带好旅行团团章或旅
游帽,以便导游识别。
2、行程中,游客应服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
迟到,因迟到无法跟团旅行的后果自付;旅途中,游客如无故自行离团,发生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3、行程中,游客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体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如感冒、止泻药、晕车药等),根据
天气变化准备衣物及雨具。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4、行程中或者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游客应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选择是否参加,
务必注意人身安全。
5、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由 各景区旅游者众多,请游客
特别小心随身携带的物品,特别是女性的背包不要单肩单背,应斜背以策安全。
6、行程中,如遇自然界灾难等不可抗力发生,致使行程及活动有安全顾虑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
更行程及活动内容,请游客勿持异议,以策安全;因滞留期间发生的膳宿费等增加的旅游费用,请游客予以充分理解并自行承担。
7、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时,由 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
如遇这种情况,希望游客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运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将对游客行程作出相应的调整,届时敬请配合和谅解。
8、旅行出发前,本公司会给每位游客发一份《旅游行程单》,其中有具体的行程安排和各地酒店的信息、
导游联系方法等。由 旅行活动中,有航空公司、酒店、汽车公司等单位的介入整个服务工作,难免在实际行程和安排上有可能会和《旅游行程单》上有所出入,本公司不会剥夺或者减少游客该享受的标准和待遇,也请旅客对 行程安排的调整予以配合和谅解。
9、游客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经地区当地的民族、民俗习惯。
二、乘坐交通工具安全事项
1、游客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
交通工具)在行驶的过程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
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3、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
以防意外发生,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4、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
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也不承担责任。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游客需持派
出所证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导游分发机票或者登机牌时,游客应注意机票或者登机牌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正确,如因游客原因或者机场出票系统故障造成游客不能登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规定,但应协助游客处理。
6、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托运行李以每人一件(20公斤)为限,若超过请
游客自付超重费;游客随身携带液体登机将被禁止,如坚持要带少量液体上机,则必须开瓶检查为避免安检麻烦,请游客将所带液体予以托运。
7、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者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提移
动电话等相关电子产品。
8、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特别是乘坐快
艇游玩时,所有游客请抓紧扶手,年幼或者年长者请不要坐船头,以免发生不测。
享受沿途美景的时候,有我们在关心您的吃住行
三、住宿安全事项
1、抵达酒店后,游客必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食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请游客互相礼让。使用
房间内卫生设备等;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随行的小孩12周岁以上才能占床,请游客谅解。
如果游客告别指定单人房间,请 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经免出行后产生纠纷。
2、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
3、进入房间后,请及时了解房间内设备情况,如房门插销、浴室水龙头开关、电视及冰箱饮料等,如有不
能使用或者缺损的情况,请及时向导游反映,退房时请提前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
入房间要锁好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切勿离手,若出现被盗后果自负。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领队和导游并记下他们的手机号码,外出前到酒店总台领一张
饭店联系卡,如果游客迷路时,可按联系卡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6、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
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 提醒告知义务。
7、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应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若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或者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四、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外出旅游,游客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
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2、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
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4、为防止在旅途过程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五、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
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河江、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游客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
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因携救生设备助游。
4、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
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5、在景区参观游览时,请听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如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
到来或者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游客不要专注 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和脚下的危险。
六、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
2、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者还价。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者取物。
4、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 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5@p
5、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
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6、在景区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
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祝您愉快出行,满意而归,期待下一次和您见面
七、团队互助和配合
1、游客参加团体旅游时请守时,请勿迟到,尊重大家的时间。
2、请游客在胸前挂团体识别证或戴上旅游帽,以利导游及团员相互辨识,增进友谊。
3、团体旅游应彼此忍让,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同享受旅游乐趣。
4、游客在旅行途中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全陪导游沟通,不要直接和当地导游及相关服务人员直接冲
突,本公司和全陪导游会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也可以直接致电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八、温馨提醒
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应自行负责。
九、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任条款
1、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所负合同责任,但应
当及时通知游客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基 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 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但本公司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非本公司原因,导致游客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车、
游艇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协助游客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游客因自身过失,在乘坐上列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导致伤害发生的,或者在自由活动期间
发生伤害事故的,或者在选择带有危险性游乐项目时未注意风险防范而导致伤害发生的,处理原则同上。
4、因本公司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游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结束语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国内旅游安全是本公司与全体游客的共同心愿与责任。尊敬
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就《国内旅游合同》及《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中涉及的“温馨提醒”及“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
任条款”相关内容,你公司已提请我方注意并向我方作充分的说明,对此内容我方已知悉,并会传达我们单位全体参团人员,根据我目前实际的健康状况,我们适宜参加本次旅游。
游客代表(签字)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2
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乙方:_(用车方)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一、甲方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向乙方提供_座(空调)旅游客车_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起止时间:_,线路:_,经停:_,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总计车费共人民币_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_%税点。
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_天前扣总车费的_%,用车前_至_天扣总车费的_%,用车前_至_天扣总车费的_%,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双方特别约定:本协议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持_份。甲方(盖章):_乙方(签字):_授权代理人:(签字)_授权代理人:(签字)_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一次下载,永久使用
一键登录 即可下载
未注册用户验证手机号码自动注册
一次下载,永久使用
| 合同名称 | 订单金额 | 文件格式 |
|---|---|---|
|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范本12篇) | 9.90元 | .docx |
微信扫码支付 ¥9.90
需支付 ¥9.90
去付款已购买当前文档,请直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