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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拾了一个东西,一般拾得遗失物与原始取得怎么区别啊?

王** 山东-滨州 著作权咨询 2020.01.30 10:13:37 420人阅读

我自己在逛街的时候捡到了一个东西,但是我等了好久都没有人来找我要,我就给他当作自己的拥有了,就想要了解一下那个拾得遗失物与原始取得 怎么区别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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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物是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主要包括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依中国《民法通则》及继承法的规定,无主财产出现时,一般由国家取得所有权,死者生前是农村集体成员,如有无人继承或无人受遗赠的财产,也可由集体所有制组织取得所有权。当然,自然人、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物权法》也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0-01-30 10:19: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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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物是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偶然丧失占有之物。中国《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物权法》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该法同时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可见,依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必须返还失主(权利人),确实无人认领的,应由国家取得所有权。然而,从世界民事立法的视角观察之,即可发现,关于拾得遗失物能够成为所有权取得的方法,存在罗马法的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和日尔曼法的取得所有权主义。近代以来的诸多民事立法,基本上继受了后者,即绝大多数国家的民事立法认为,遗拾物的拾得属于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之一,并且一般由拾得人取得遗失物之所有权。

2020-01-30 10:15: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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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具体规则是:
A.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B.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具体规则是:
A.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B.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遗失物只能是动产,不动产不存在遗失的问题。遗失物也不是无主财产,只不过是所有人丧失了对于物的占有。
(2)拾得遗失物的法律后果(遗失物的规则同样适用于:失散的饲养动物、漂流物)
A.拾得人的返还义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B.拾得人的通知或上交义务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C.拾得人的保管义务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D.拾得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和依据悬赏广告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未予返还:主动——不能取得所有权,所得利益为不当得利
被动——拒不返还——侵权赔偿责任;(返还 赔偿损失)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拾得遗失物原始取得的要求有哪些,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单方允诺)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无人认领时国家取得所有权
【重点法条】:《物权法》第113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3)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具体规则是:
A.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
B.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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