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能。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必须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自动离职的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般员工离职可以领取失业金情况如下: 1、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无论哪方提出解决劳动合同的,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2、劳动合同履行期内,用人单位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但如果在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前,劳动者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失业保险条款第四十五条规定: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从以上可以看出,要想领取失业金,必须要具备三个基本要素: 1、失业前正常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 2、不属于自己辞职的,被迫失去工作; 3、有继续求职的意愿(即有街道的失业登记)。但这只是从法律条文来规定和解读的,在实际操作中,要对应的操作基本上是:1、保险正常缴纳满一年,即自己个人的失业账户里有金额可领;2、不属于自己辞职,即被单位解除或者遇到不可抗力导致失业(目前在这一块的认定人,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各不相同,以当地实际执行标准为准); 3、有失业证、求职证等相关的失业登记证件。在领取方面,目前北京地区的领取标准是:北京市城镇户籍人员是在核算完成后,按月领取,即失业救助金;农业户籍的人员,则是核算后一次性给予清算支付;而非北京市户籍的城镇人员,有两种方式:一是转回自己的户籍所在地,根据当地政策按月领取;二是像农业户籍人员一样,一次性清算支付。目前各地的实际操作上还有很大的差异,要想真正领取到,还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及所在街道。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村委员、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四。居委员,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三: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注、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二失业金领取的流程,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t一,与用人单位解除。2;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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