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私开段证明信并盖上真公章,让村民强行损害我财产并强行占有我卖的宅基地,他们该不该服刑事责任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如果属实的话,相关人员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可能构成侵占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可来电详谈
2019-11-30 21:05:16 回复
你好,《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有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第2款规定:“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第3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见,土地权属争议应当先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起诉。以上就是关于宅基地被村委会占用问题的回答。
2020-09-30 20:26: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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