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朋友借了四百块钱++我去找他还钱他还打我
最好打官司,打债务纠纷官司时当事人应提供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身份证、债权债务相关合同、借欠据、银行汇款单、公证书或者发票等书证。根据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另外,证据材料为复印件的,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的,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中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委托人是公司的,还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证人证言。当事人一定要选择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作为证据,并且要保证该证人可以当庭作证,便于法院庭审顺利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意见》中规定,确认借贷关系一般应以书面借据为准,无书面借据的,必须有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证明。可见,证人的证据效力也是当事人能否胜诉的关键。
4.录音。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光盘、电影胶片等反映的图像和声音,以及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当事人举证意识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被当事人采用。比如,手机录音,3录音,录音笔录音等。
专业解答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典,第675条说的是,欠债的人应该按照他们当初答应好的时间还钱给咱们。但是,如果说这个时间没定清楚,又或者说不太明白,那就要按照民法典的第510条来处理了。就是说,这份借据如果还是看不懂什么时候要还的话,那么欠债的人就可以随便哪个时间还给咱们;而咱们作为债权人,也就是那个放款的人,就可以去提醒欠债的人,让他在一个合理的时间段里把钱还给咱们。
专业解答朋友借我两百块钱不还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约定具体的还款方式和时间,对方不愿意协商或者不愿意还款的,当事人可以整理相关证据和资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朋友借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专业解答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但是最合理的方式就是双方一起协商解决掉。因为即使是通过诉讼解决,法院也会在开庭之前召唤原告方和被告方进行庭前调解,若是依旧不知道朋友欠我两百块钱不还怎么办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律师解析 1、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先了解对方不能还款原因,再与对方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 2、如果对方是恶意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起诉,经判决后仍不还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3、遇到欠债不还的要及时催促对方还债,因为催促对方还债可以中断诉讼时效,让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对方多次不还的,可以拿着借条去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还钱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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