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 ;
⑵ 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在600-2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⑶ 律师见证: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所需时间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⑷ 代办公证:律师代办公证的事务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⑸ 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为委托方出具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事务难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协商收费,每份为1500-20000元之间协商收费。
⑹ 律师调查:按调查事项协商收费。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
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投资人(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投资人(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宜。
投资人(全体合伙人): 受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你好,撰写破产清算委托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可以给你提供一份以供参考:
委托人:(个人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单位的,写明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职务)
代理人:(
1、律师、法律工作者或所在单位人员代理的,写明执业证书或身份证号码及所在单位全称,并提供单位盖章证明;
2、亲属间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以及亲属关系,并提供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基层组织推荐代理的,写明代理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所,并提供基层组织盖章的推荐函。)
现委托上列代理人代为处理 公司破产案件相关事务,有权代为提交申报资料,变更或放弃所申报的债权,回答询问;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代为履行义务;签收法律文书。
除委托人书面撤销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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