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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加班后给猝死了,怎么样的猝死算工伤吗?

何* 广东-东莞 工伤纠纷咨询 2019.11.12 18:35:54 334人阅读

我弟弟最近在单位给加班多久时间了,现在身体根本就吃不消,有次身体不稳定还是加班了,不过给产生猝死行为了,必须要单位给说法的,那怎么样的猝死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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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既构成交通事故,又是工伤事故,交通事故赔付完之后,与工伤待遇不重复的部分,还可以要求工伤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对于工伤事故,需申报工伤认定和鉴定。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次性就业补助金等。对于工伤事故,由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019-11-12 18:48:5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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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值班中猝死,视同工伤,享有工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一)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职工在夜间值班岗位上猝死,应当认定为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认。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有用人单位支付全部费用。

2019-11-12 18:37:54 回复

算工伤,依据
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用人单位规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是指单位确定的工作时间。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时间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时间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2、工作场所: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职工从事工作的场所。A.构成工伤限于发生在工作场所内的事故伤害;B.在工作场所以外的事故伤害一般不构成工伤。
3、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构成工伤。虽然不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内,但是只要事故伤害与工作有关,是因执行职务或者业务的原因而发生,也构成工伤。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造成事故伤害以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5、其他:特殊情况下构成工伤,仅限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可以算。从法律的角度讲,公司有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和安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职工提供健康、符合国家标准的工作环境与设备,对于因工作需要而要求员工履行正常的加班的行为,应该给付法定的工资报酬。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注:职工有前款第
一、
二、
三、四项情形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五项情形的,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工伤死亡的赔偿,《工伤保险条例》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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