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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上个月就开始打这场离婚官司了,按道理最晚这几天就应该结束了,可是现在我的上诉一直都没有开庭,因为对方突然车祸入院,现在康复出院准备上庭,但法院要出示执行审批,请问什么是行政强制中止执行审批呢?
根据行政强制法规定,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可以采取强制中止执行。
行政强制中止执行审批表是指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的强制执行的证明,需要原告在派出所立案后,在进行公证签字,再由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性执行。
1.与拆迁户进行协商2.限期与户主签订拆迁协议书3.制定强拆房屋维稳自评报告3.将以上材料送法制部门审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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