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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与一个公司签订的协议书丢失了,但是对方已付款90%,增值税票已全额开具,回款10%还没有给我,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做?
可以让对方给你一份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
一般纳税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有以下几个:(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国有粮食企业除外。(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5)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7)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再向对方催款,如果催不回来就起诉
对方是否认可尚欠10%?
如果是按月纳税的,按照规定,应当算作偷税。因为按照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所以,既然开具了发票,就发生了纳税义务,应当在申报期申报缴纳。10月份开出的发票,纳税义务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应当计入本月收入做应交税费核算,应当在11月份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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