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咨询的是借款合同和质押合同纠纷。
2,你于2016年11月份借了民间借贷5万元,将价值10万的私家车抵押给了甲方,你们之间成立了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你和朋友的借款合同,一个是你将汽车质押给对方的质押合同。
3,因为你将汽车交给对方保管,转移了汽车的占有,所以,你们之间的合同是质押合同。
4,你于2017年三月将本金给齐五万,你们的债务消灭,对方应该将车子还给你。
您好,建议让律师征询协助解决让你的权益达到最大化但具体情况可到我律所详谈,希望能给到您合适的解决方案
??????C项:《物权法》第29条:“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9月,丙死亡,继承开始,丁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C正确。nA项:《物权法》第9条第1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月,虽有散伙协议,但丙没有履行协议,房屋仍登记在丙名下,所以丙仍然是所有人。所以A项错误。nB项:《物权法》第28条:“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8月,法院判决丙有办理过户的行为义务,即丙应给付一定的行为,而非判决房屋归甲、乙共有,这种判决并不直接导致物权的变更,所以不适用上述第28条。所以,仍然要等丙履行判决,过户后,所有权才变更为甲、乙共有。所以B项错误。nD项:依据《物权法》第9条第1款,未做变更登记,房屋所有权没有变动,所有人仍然是丁。合同是否公证与物权变动无关。所以D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C项。
想获取更多债权债务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