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广安法律咨询 > 广安其他法律咨询 > 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

经法医鉴定属轻微伤?

同* 四川-广安 其他咨询 2007.07.20 12:06:28 2251人阅读

20多社会青年在学校门口对8名学生进行殴打,学生用刀进行自卫 ,造成20多名社会青年有2名受伤 ,经法医鉴定轻微伤。我想问一下关于对学生的量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安律师 其他律师 广安其他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只要这八名学生不是事先与那些社会青年约好地点斗殴,就不构成犯罪,如果事先约好时间地点,则双方均为聚众斗殴罪。

2007-07-20 12:13:1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33359条

应当不构成刑事犯罪.

2007-07-21 06:28:05 回复
地区:重庆-万州区 咨询解答:8245条

应该不构成犯罪,但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2007-07-20 12:21:15 回复

非公务,就是个人行为,与民同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其他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