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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着急,才这样干的,那她这样如果公司知道后报案了,法律上会对这种事进行怎样的处罚,怎么判刑?

蒋** 江苏-徐州 刑事诉讼咨询 2014.12.28 18:40:14 98人阅读

我有个朋友,是名会计,前些天用财务印鉴从公司挪用了20万元去偿还她的一些其它债务,她以前从来没有干过这事,这是第一次,实在是着急,才这样干的,那她这样如果公司知道后报案了,法律上会对这种事进行怎样的处罚,怎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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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山东-潍坊 咨询解答:1107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如果是挪用公款归自己使用的,以三个月未还为构成犯罪的一个必备条件。如果三个月还了,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如果挪用公款是为了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而非法活动的,则不受挪用的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均构成犯罪,那么挪用公款20万元,则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在5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

2014-12-28 20:48:55 回复
地区:福建-厦门 咨询解答:8224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挪用公款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执行。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2014-12-28 19:48: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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