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好哥们,听朋友劝入伙了一个公司成为公司的一个股东,公司最近盈利还不错。当朋友以为要分红时去财务部发现股东应分红款被其他股东挪用了。那么这样的事是否造成财务侵占罪?
分红被其它股东侵占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被侵占的红利。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19-09-17 10:24:51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