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南充法律咨询 > 南充经营管理法律咨询 > 世界杯赌球,入股参与,现被捕,会怎么定刑?

世界杯赌球,入股参与,现被捕,会怎么定刑?

186****0671 四川-南充 经营管理咨询 2019.09.13 15:11:50 539人阅读

世界杯赌球,入股参与,现被捕,会怎么定刑?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南充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南充公司经营律师 更多律师>
最佳回复
地区:四川-南充 咨询解答:170条

详细情况请来电咨询,号码是壹捌玖九零捌八陆捌八玖。周律师。

2019-09-13 17:46:36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4731条

可能涉嫌赌博罪

2019-09-13 16:22:03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7357条

现在是拘留在哪里嗯

2019-09-13 15:49:58 回复
咨询我
18200128710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163条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量刑。

2019-09-13 15:33:39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47282条

你好  现在什么情况

2019-09-13 15:17:27 回复
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6902条

在哪里发生的事?目前关押在哪个看守所的

2019-09-13 18:10:47 回复
查看其他1位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杯赌球算不算犯法
网络赌球不仅存在风险,而且还是一种违法行为。网络赌球符合《刑法》中赌博罪的行为特征,只要达到立案标准,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罪名根据参与者的身份不同,分别是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赌博方面的犯罪认定有三个方面标准:一是抽头,二是赌资,三是人数,这三方面标准通常是作为立案标准(实际上也是定罪和量刑标准)设立的。抽头是以营利为目的抽头,累计五千元以上的;赌资数额累计5万元以上的;参赌人数累计在二十人以上的。只要符合其中一条,都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提示:几百元赌球就已违法
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一个球迷下注几百上千元去赌哪场球赢,肯定是赌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进行治安处罚(如罚款、拘留等)。赌博金额超过5000元的就构成赌博犯罪了。还有聚众的,或者是以赌博为业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二)《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5-13)
1、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2、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3、我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周边地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吸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为主要客源,构成赌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4、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
5、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
(二)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6、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
(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7、通过赌博或者为国家工作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形式实施行贿、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贿赂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8、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
9、不以盈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其他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又向索还钱财的受骗者施以暴力或以暴力威胁的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1995-11-06)
行为人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属赌博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参赌者识破骗局要求退还所输钱财,设赌者又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退还的,应以赌博罪从重处罚;致参赌者伤害或者死亡的,应以赌博罪和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罪,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2、最高人民研究室关于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获取钱财的案件应如何定罪的电话答复
对于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设置圈套,诱骗他人参赌的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以赌博罪论处。

体育彩票,算是有一种合法的赌球方式,允许成年人根据自己对关注的球队进行理性的博彩。地下赌球和黑庄,是绝对不允许但又长期滋生屡禁不止的,只因赌球能够给庄家带来巨额的利润,一批批非法的人员和组织才会铤而走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就构成赌博罪,应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以赌博罪定罪量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除权日是什么意思
36369人阅读

今天为大家介绍除权日是什么的一些知识,更多内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例如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什么是股票除权日,股权除权日是什么?以及分红除权日是什么等知识,快来和小编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除权
21209人阅读

除权是股票的发行公司在公司经营过程中作出的,那么股份的除权除息是如何定义的呢,股票除权究竟指的是什么,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公司法中的规定有哪些,以及除息除权的具体内容等知识,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改制
7304人阅读

在公司、企业的发展和经营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可能需要进行企业改制,那么企业改制究竟是指什么呢,企业改制法律意见书内容有哪些,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规定是什么,以及企业改制房产营业税规定有哪些呢?

信用证办理流程
17745人阅读

信用证在公司进行过程中有可能使用,那么究竟什么是信用证,信用证的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今天小编为您介绍代理公司信用证流程是什么,国际信用证流程是什么,信用证诈骗的处罚规定有哪些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投融资体制改革
24743人阅读

投融资体制的改革实施都有哪些指导性政策规定呢,这些规定都有哪些内容呢,那么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有哪些,投融资体制改革意见是什么,投融资体制改革是什么?以及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公司经营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