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浙江法律咨询 > 金华法律咨询 > 金华合同违约法律咨询 > 现在企业欠了三十万元,他们两个跑了,债主向我一个人要钱,我必须给三十万吗?

现在企业欠了三十万元,他们两个跑了,债主向我一个人要钱,我必须给三十万吗?

熊** 浙江-金华 合同违约咨询 2014.12.06 02:48:04 391人阅读

我和我两个朋友一起开办了一个合伙企业,当初我们约定好了债务分担。现在企业欠了三十万元,他们两个跑了,债主向我一个人要钱,我必须给三十万吗?

其他人都在看:
金华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金华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

2014-12-06 02:53:04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