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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公司股东提供虚假信息了,对于向股东提供虚假信息吗?

马** 河北-秦皇岛 经营管理咨询 2019.08.30 15:01:30 395人阅读

我大学学的是商学院,在校期间学过很多商业发明的知识,并且也经过了很多实战训练,所以现在我成立了一家公司,公司有少部分股东,想了解一下,我向公司股东提供虚假信息,就向股东提供虚假信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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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原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已经签字,视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019-08-30 15:03: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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