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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媳妇是一家公司的会计,因为近期他们就要买房了,资金不充足,所以弟媳妇挪用公款以及做假账,现在已经被抓了,但是发现弟媳妇再次怀孕了,所以暂予监外执行谁批准呢?
暂予监外执行,是指对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者拘役所等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人民检察院认为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将书面意见送交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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