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4日因丹河与寿济路北侧坝体缺失,洪水来临之前为进行封堵,洪水进入园区,造成六个大棚被淹,经济损失约200万,后自己贷款对大棚进行了重建。 2019年8月10晚,因丹河修桥,在寿济路北侧修了一条辅路,坝体缺失,因政府不让封堵,导致洪水大量涌入我园区,造成我的六个高温葡萄大棚被淹,坍塌。经济损失约200万,造成六个大棚的被淹,都是因为这个坝体确失,未及时封堵,请问这种情况是不是 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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