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母亲被警察逮捕后来法院审判后决定进行监外执行,但是她还有一个小孩子,大家都不希望这个孩子交给他的母亲,所以现在这个孩子需要一个人照顾,母亲监外执行无人照顾孩子怎么办?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的规定,可以向所服刑的监狱提出申请,并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继续实施监外执行。建议你寻求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既是帮你自己,也是维护孩子的权益。
2019-08-17 11:55:08 回复
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二:很遗憾!孩子的生存状态不能成为其母亲可以获得监外执行的条件。个人犯罪,对当事人自己和家庭来说影响是很大的,特别是对未成年的孩子影响更深。孩子是无辜的,未成年孩子可以由服刑人员的亲属代为抚养。没有亲属代为抚养监护,可以由当地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妥善安置,给孩子一个健康成长的生存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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