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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微信凭证区打了5000块钱的借条,到手3250,期限4天,在还款日17点44分按时还款3500,结果对方不认账,说我过了16点算我逾期,3500算利息,还要我还5000,现在借条还没撕毁,显示逾期,我该怎么办?
根据双方是否约定逾期利率而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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