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证据不足如何处理,具体讲,可以分为下列三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是无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情形,也就是说,没有证据证实或者证据不足以证实其所涉的罪行的,应该无罪释放。
第二种情形是罪轻,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处以行政拘留。
第三种情形是没有逮捕必要或者证据不足,需要继续侦查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一方面应该立即放人,并向该人发放释放证明;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要把放人的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这样的规定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为了确实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预防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另外一方面是为了便于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职务行为进行监督。
你好,这个不能判定,证据充足还是会判刑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仅是刑事拘留,没有判处刑罚的,不算有犯罪记录。 《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作出的不决定和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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