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哥前段时间开了一家公司发展到现在,经历了很多变化,股东和法人都进行了大换血,该留的留该走的走了,请问一个股东失联或者拒不回复怎么注销公司?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或者召开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无法联系上的股东,可以通过公告送达。
2019-07-25 09:21:05 回复
一、新公司法修定以后,增加了小股东公司遣散请求权,是公司小股东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一准司法救济权利。小股东行使公司遣散请求权,其前题是:
(1)公司严重亏损,
(2)拥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
(3)向法院提起。公司遣散是基于公司丧失经营资格,有强制遣散与自愿遣散之分,公司法限定公司遣散由全体股东依特别多数形成股东会形成决议予以遣散,这是股东自愿遣散。强制遣散是公司出现法定事由时,股东诉求通过司法裁决遣散公司,这一限定是新修订公司法明确作出的重要规则,对改变原来对于公司司法遣散表现出退缩加谨慎的立场的转变的回归现实,更是保护小股东的一项创举。
二、解决方法:
1、以法定代表人名义召开股东会(通常公司章程是限定法定代表人有权召开的)审议注销议案。
2、以能够保留的书面方式凭证向另一方送达,如特快专递(觉得自己办得不稳妥公证也能够)
3、另一方不到时,审议议案通过注销吧(还要看章程注销决议的通过要求,不符合的还是麻烦),
4、如果第三所述假设存在不能注销的话,就诉讼清算吧。
26申请宣告失踪。股东失联2年以上,确实无法找到,公司需要变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该股东失踪。需要书面申请,陈述失联时间、状况和申请理由。36法院公告。法院受理后,认为确需宣告失踪的,将以公告的方式向社会发布,在三个月的公告期内,仍然没有失联股东下落的,法院将宣告失联人失踪。46代为保管。失联股东被宣告失踪之后,法院将确定其近亲属为财产代为保管人,没有权利人的,法院代为保管。56行使权力。代管人享有管理失联股东财产的职责,公司可以通过法院裁决,让代管人代为行使股东职权。66完成变更。代管人代替失联股东行使股东权利义务,整个公司变更行为就可以重新启动了。
2020-12-17 17:47: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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