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找人代书遗嘱,有见证人签字,但是当时遗嘱人没有签字,如果被判无效,那么代书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代书遗嘱,有见证人签字,但是当时遗嘱人没有签字,如果被判无效,那么代书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请问代书遗嘱中代书人由法律责任吗
《继承法》对遗嘱继承和遗赠规定如下:“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9-07-14 14:58:4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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