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办了一家农副产品的公司,但是我将自己的产品都委托给了乡下的一个工厂里面去生产包装。结果前几天我接到法院的传票说我的商标侵权了,请问我委托他人生产商标侵权产品违反商品侵权责任吗?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上面写的很清楚了,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你们生产制造了,不管你们是否知道该产品为侵权产品,或者与委托方有什么协议,都不能免除你们的侵权责任。
当然了,你们被诉侵权后,可以要求追加委托方为侵权责任人,或者对委托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这上面写的很清楚了,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你们生产制造了,不管你们是否知道该产品为侵权产品,或者与委托方有什么协议,都不能免除你们的侵权责任。当然了,你们被诉侵权后,可以要求追加委托方为侵权责任人,或者对委托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2020-09-21 22:20: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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