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的道路救援车辆进京是否也需要办理进京证?
(一)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初次办理的,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为7天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进京通行证件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部左下侧.
2.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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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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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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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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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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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3.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4.下列进京机动车,无需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1)已经领取外埠客运通行证的长途客运汽车和省际旅游客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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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已经领取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品通行证运输爆炸品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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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已经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许可证的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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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军队、武警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救护车等特种车辆.
(二)每天6时至24时,禁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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