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向镇政府申请建房,还在原地居住,没有补偿,没有划地重置,没有权益人签,没有征收公告,83年被征收宅基地?
[律师回复]首先,根据你描述的情况,83年宅基地被征收但未有公告、补偿等程序,这在当时可能不符合法定程序。89年申请建房未获镇政府处理,转而向青浦县申请建筑执照并建设,其中部分建筑未审批被认定为违建。针对现状,建议先收集83年宅基地征收的相关证据,如当时的文件、证人证言等,证明征收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对于违建认定,可向当地规划或城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主张当时建设的合理性和历史遗留问题的特殊性,争取合法化处理或合理补偿。同时,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相关部门对宅基地征收及违建认定问题给出合理解释和解决方案。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