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新疆法律咨询 > 克拉玛依法律咨询 > 克拉玛依消费权益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有哪些,什么叫做惩罚性赔偿?

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有哪些,什么叫做惩罚性赔偿?

黄* 新疆-克拉玛依 消费权益咨询 2019.07.02 09:47:51 594人阅读

我和老公买了一套房子,这个房子是我们辛辛苦苦攒了几年的成果,住进去不几天,房子就出现质量问题了,那么我想知道,损害赔偿惩罚性赔偿有哪些,什么叫做惩罚性赔偿?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克拉玛依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克拉玛依损害赔偿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惩罚性赔偿是指法院在判决的一般赔偿金之外,另行判决加害人支付的保障受害人损失的完全补偿,并按照受害人或相对的受害人团体所遭受的损害或加害人的非法获利,为惩罚加害人的不法行为、威慑或防止类似行为的发生的赔偿金。
惩罚性赔偿的数额大多是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的,或者由法律法规对惩罚性赔偿的最高数额作出限制,以防止法官任意确定惩罚性赔偿金的数额。
赔偿特征:
1.不具有独立的请求权,以补偿性赔偿为前提。
2.惩罚性赔偿金额不以实际损失为限。
3.注重加害行为人的主观恶性。
4.赔偿金额具有法定性。

2019-07-02 09:55:51 回复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该条文规定了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3、《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
8、
9、14条规定。
双倍惩罚性赔偿的六种情形可以分为三大类:
①在第一类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但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屋,因此有权解除合同,并主张已付房款的双倍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②在第二类中,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无效、效力待定的,购房人不能取得房屋,有权主张已付房款的双倍惩罚性赔偿。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9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③在第三类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的房屋面积小于约定的面积,并且误差超过了3%。
对此需要注意两点:①交付的房屋虽然小于约定面积,但误差在3%以内的,只有违约责任,没有双倍惩罚性赔偿;②交付的房屋面积大于约定面积的,没有双倍赔偿的问题。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14条的规定,出卖人交付房屋的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给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2019-07-02 09:48:51 回复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侵权责任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损害赔偿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损害赔偿律师#

1、我国现行法律体现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法律条款只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r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其中 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 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 第四十九条、 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0984人阅读

今天小编为您介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关知识,例如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那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内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细则是什么呢?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含义是什么等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维护消费者权益
20275人阅读

在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的权利,那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方式有些什么,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规定了那些内容?怎么维护消费者权益?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是什么?下面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消费者权益法
93348人阅读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一直是大家十分关注的话题,大家的维权意识也有了显著提高,那么消费者权益法退款规定是怎样的呢?消费者权益法赔偿规定有哪些,维护消费者权益途径是什么,以及消费者权益法实施条例规定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快来了解一下吧!

新消法全文
673433人阅读

新消法全文出台以来,受到了大众的普遍关注,那么新消法全文内容有哪些,以及新消法全文应该如何解读,以及新消防法的内容有哪些呢,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对你有所帮助,更多知识尽在律图百科,快来了解一下吧!

卖家不发货
276898人阅读

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已经成为一部分人网购成瘾,那么当我们遇到卖家不发货时该怎么办呢,律图卖家不发货百科栏目,让你懂得卖家不发货如何索赔,来了解一下吧!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损害赔偿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