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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寄的快递是邮政的,现在快递丢了,该怎么办呀?

ask****160 四川-成都 消费权益咨询 2019.04.08 17:55:25 6120人阅读

我寄的快递是邮政的,现在快递丢了,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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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咨询解答:19926条

你好  如果是因为快递的原因可以找对方索赔。

2019-04-09 11:36: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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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1.有保价就照保价的数额赔偿:保价是一种加收费用的邮递业务,用于寄递较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包裹等,如有遗失,邮电部门按保价金额负责赔偿。现在邮局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5‰收取。
2.没有保价的话,一般按照运费的3倍赔偿:快递没有保价,一般是按快递费用的3-7倍进行赔偿,快递单的背面处都会有详细的条款说明。
3.或者和快递小哥商谈具体的数额了:看快递小哥丢了件多少就让对方赔多少。如果遇到无赖快递公司,不管是什么快递,只要有丢失、破损之类的,不要跟快递扯皮。就一句话,说出你的合理要求,问他们答不答应,只要不答应,有个网站叫国家邮政局申诉网,百度一下,然后如实填个投诉,然后坐等就行了,有时候比较慢,要等十几天,有时候三五天就可以,就算再无赖的快递公司,态度也会一下子大转弯,恭恭敬敬的帮你解决问题!

2020-09-23 06:28:59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般在快递运单的背面都会有有一份《快递协议》,其中一项是“填写本单表示你已阅读、理解并接受协议的内容,未保价物品丢失、损毁或短少,按照快递资费的三倍赔偿”。但是目前中国相关部门对物流行业还比较混乱,通常情况下如不接受该公司的赔偿条款,快递公司也只是严格按照上述条款赔付。但是如果在邮寄东西时进行了报价或购买了相关的保险,则可以根据相关条文规定进行索赔。如果觉得快递公司的赔偿弥补不了损失,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进行索赔。新《办法》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原来快递公司对丢失快件的赔偿主要依据《邮政法》47条和59条,一般赔偿消费者资费的3-5倍。但快件不是邮件,并不应该适用《邮政法》,从一定意义上来讲,适用的法律本身就出现了错误。而新《办法》实际上却明确了赔偿额度不受“资费三倍”的限制,而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关于损失赔偿的规定。未保价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没有约定的但有保价的按照保价办,没有约定也没有保价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合同法》规定:运输人也就是快递企业对运输的快件有保管责任,如果运输过程中货物有损毁,快递公司要与消费者按照约定给予赔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要给予市价赔偿,即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在这个过程中,快递丢失物品的价值是多少,将由消费者举证,证明它们实际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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